2016年湖南怀化市水库移民管理局选调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怀化市水库移民管理局面向全市公开选调1名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平、竞争择优、
根据工作需要,怀化市水库移民管理局面向全市公开选调1名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平、竞争择优、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原则。
二、选调岗位及人数
办公室文秘岗位1名。
三、选调范围
全市各级机关、参公单位已进行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参公人员。
四、选调条件
(一) 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具备较强的文字综合写作及组织协调能力;
(二)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三)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工作经历(计算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1日);
(四)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五)1981年4月1日(含)以后出生;
(六)身体健康;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四)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五)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公告
通过网络向社会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4日至4月15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市水库移民管理局(市民服务中心A栋18楼1802室,联系电话:0745-2351723)。
3.报名要求:
(1)考生下载《怀化市水库移民管理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近期红底免冠1寸彩照2张;
(5)所在单位出具的无最低服务年限证明,并经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属实。
(三)资格审查
市水库移民管理局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由市水库移民管理局办公室发放《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按100分制计算。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1.笔试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5。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选调计划。
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公共基础知识、文字表达能力,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开考比例为1: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实行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六)考察
体检合格,即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及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环节发现相关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直接取消选调资格,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经市水库移民管理局党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试用和调动
公示无异议后,拟选调对象试用期3个月,由市水库移民管理局办理借调手续。试用期满合格者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者返回原单位工作。调动后必须在市水库移民管理局工作满3年,3年内不得参加其他任何形式的公务员选调考试。
其他未尽事宜,由市水库移民管理局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释。
公务员公开选调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本次公开选调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745-2393686(市水库移民管理局纪检室)
附件:怀化市水库移民管理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怀化市水库移民管理局
201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