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南怀化市人民政府法制和经济研究室选调公告
市人民政府法制和经济研究室是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新组建的市政府工作部门,承担原市政府法制办、原市政府研究室工作职能。为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
市人民政府法制和经济研究室是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新组建的市政府工作部门,承担原市政府法制办、原市政府研究室工作职能。为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优化队伍结构,提高服务水平和履职能力,拟在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4名。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平、竞争择优、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原则。
二、选调岗位及人数
法律岗位工作人员3名,财会岗位工作人员1名。
三、选调对象基本条件
(一)政治条件: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清正廉洁。
(二)资格条件:全市具有公务员(含参管人员)身份的在编在岗人员;有两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三)学历(学位)条件:
1.法律岗位:全日制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全日制本科学历为其它专业的,取得法学(法律)硕士以上学位的或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资格获A证的也可以报考。
2.财会岗位:全日制本科毕业,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四)年龄条件: 1986年3月17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者放宽到1981年3月17日以后出生。
(五)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六)身体健康,仪表端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及方法
(一)公告
以网络等形式将选调事项向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进行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21日至30日。
2.报名地点:市民服务中心A栋2222室(东)。
3.联系电话:0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