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陕西宝鸡市级行政机关遴选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决定,面向全市各县区为市级行政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公开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决定,面向全市各县区为市级行政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18名。现就遴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与条件
(一)遴选范围
各县区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参公事业单位已进行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含2年)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2016年3月31日;
3、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上条件均需全部符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遴选工作程序
本次遴选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的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个人自愿与所在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在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2016年宝鸡市市级行政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并签章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每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职位。本次遴选收取报名费100元。
报名时间:2016年4月20日至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详见遴选计划。
报名时携带报名表(一式2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