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云南昆明市委办公厅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根据《昆明市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暂行办法》规定,因工作需要,结合市委办公厅实际,经中共昆明市委秘书长办公厅主任会议研究并报经市委组织部核准,决定面向全市公
根据《昆明市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暂行办法》规定,因工作需要,结合市委办公厅实际,经中共昆明市委秘书长办公厅主任会议研究并报经市委组织部核准,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部分文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计划
遴选范围:1.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官渡区、呈贡区委办公室及区政府办公室在编在职且已进行了公务员登记的人员;2.近三年曾经或正在市委办公厅借调、跟班学习人员。
遴选计划:昆明市委办公厅遴选工作人员6名。其中:市委办公厅机关2人、市委目督办2人、市委改革办2人。
二、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政策水平;
2.熟悉党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文字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实绩比较突出;
4.具有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实事求是,开拓进取,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工作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5.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自律,能正确行使权力;
6.尊重领导,团结同志,谦虚谨慎,诚实守信,联系群众。
(二)必备条件
1.具有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岁,即1981年3月1日以后出生);
4.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5.身体健康;
6.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公务员试用期内的;
2.在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的;
3.五年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需要回避的公务员;
6.其他不宜参加遴选的情形。
三、遴选方式
采取考试、经历业绩评价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均不指定参考书目和考试范围。
四、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推荐报名、资格审查、笔试、经历业绩评价、面试、体检、考察、确定人选、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推荐报名(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