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南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选调4名公务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一)建筑工程管理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一)建筑工程管理工作人员2名;
(二)文秘工作人员1名;
(三)党务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资格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勤奋踏实,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在编在岗人员,且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三)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以及较强的文字综合、组织协调能力(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4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年龄为1981年3月4日(含)以后出生。
报考建筑工程管理工作岗位的人员,需从事建筑工程管理、质量安全监管工作5年以上。曾经具有土建类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1976年3月4日(含)以后出生。
报考党务工作岗位的人员,需具有中共党员身份。
(六)身体健康,仪表端庄。
(七)公务员主考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考试: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四)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公告
以网络公告等形式将公开选调事项向全市予以公告。
(二)推荐
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等形式进行报名。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4日至3月11日(仅工作日上班时间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科(市民服务中心A栋5楼521室,联系电话:2712186)。
3.报名要求:
(1)报名时须本人持《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由推荐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
(2)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公务员(参管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近期同底彩色2寸免冠照片3张;
(5)经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的报考者所在单位出具的报考者有无最低服务年限限制的证明。
(四)资格审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科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科发放准考证。
(五)笔试。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5,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因工作需要,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选调计划。笔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主要测试写作及相关知识,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和考察。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并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报考的资格条件。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八)公示和试用。根据考试、考察情况,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研究,确定拟调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试用3个月,由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选调人员所在单位办理借调手续。试用期满且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返回原单位工作。
四、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由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公务员公开选调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本次公开选调全过程接受市编办和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745-2713459(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室)
附件: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
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