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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安徽宣城市直参公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2015-11-03 08:16:38公务员159 收藏
  2015宣城市直参公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决定开展2015年下半年市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

  2015宣城市直参公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决定开展2015年下半年市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为市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在宣城市范围内公开选调科员及以下职位工作人员8名,具体职位要求见选调职位表。


  二、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经省批准的县(市、区)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已进行参公登记备案、现在编在岗的副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选调对象范围可放宽至县(市、区)及以下实施公务员法机关中已进行登记备案、现在编在岗的副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选调后实行参照公务员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


  2.2012年前(含2012年)录用或登记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3.2013年、2014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4年10月26日之后出生);


  5.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6.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身体健康;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工作人员选调的公告和职位表在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xcrs.gov.cn)、宣城市人事考试(培训)网(www.xcpta.gov.cn)上发布,之后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主动到指定网站了解相关信息。报考者如需咨询职位有关事项,可按照职位表中公布的电话与选调部门联系。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本次选调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宣城市人事考试(培训)网(www.xcpta.gov.cn),提交报名申请时间为2015年10月26日9:00至10月28日9:00。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彩色照片,照片底色为淡蓝色,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为20-100kb)。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2、审核推荐。本次选调采用报考者个人申请、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在提交报名信息后从宣城市人事考试(培训)网下载《宣城市2015年市直参公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送其任免机关审核。任免机关根据报考人员档案记录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认真审核填报信息,签署报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报考人员须于10月28日16:00前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表传真至选调单位(传真号码见选调单位职位表)。


  3、资格审查。各选调部门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具体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在宣城市人事考试(培训)网上进行,初审时间为10月26日9:00至10月28日17:00。对只进行网上填报,未传真报名表的,各选调部门将不予进行资格审查。


  4、报名确认。报考人员可于10月28日17:00前登录宣城市人事考试(培训)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10月29日11:30前改报其他职位,并将改报后的报名表报任免机关审核后传真至报考部门。选调部门应在10月29日17:00前完成改报人员的资格再审工作。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进行网上报名确认。报考人员通过网上支付工具(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开通网上银行的贷记卡、借记卡),于10月30日9:00前登录宣城市人事考试(培训)网缴纳笔试考务费用(40元/人),即完成报名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截止后,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未达到比例的,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或相应减少该职位选调计划数;对个别特殊职位,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被取消选调职位的报考人员,必须于10月30日10:00—16:00改报其他职位,选调部门于10月30日17:00前完成资格审查工作。


  完成报名确认后,报考人员于11月12日起可从宣城市人事考试(培训)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2015年11月15日上午8:30—11:30,考试地点设在宣城市。报考者需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7个工作日内,报考者可登录宣城市人事考试(培训)网查询笔试成绩。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选调部门须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报名时传真的报名表原件、公务员(参公)录用审批表和登记审批表复印件(须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等职位要求的有关证件。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按照同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面试


  报考者可于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看面试公告。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以百分制计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选调职位的比例为3:1。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后,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实际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职位选调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六)考察


  考察人选按职位选调计划数,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再按笔试卷面客观试题总分高低顺序排序;笔试卷面客观试题总分相同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组织加试)。因考察不合格出现选调职位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替补。


  考察工作由各选调单位负责,选调单位要派出2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实施考察。考察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全面落实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的正确用人导向,采取查阅档案、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个人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廉洁自律、健康状况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结束时,考察组要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任免机关要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实际情况。


  (七)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和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发放选调通知书。选调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其间在原单位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政策咨询电话:


  0563-3029114


  考务和技术咨询电话:


  0563-3036887


  监督举报电话:


  0563-3019447


  附件:宣城市2015年下半年市直参公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宣城市公务员局


  201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