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东济南市市直机遴选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山东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鲁组发〔2015〕60号)和《关于印发<2015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济组通字〔2015〕20号)规定,现将2015年济南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开遴选职位为我市市直党政群机关的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
(一)报名范围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2、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截至2015年11月30日);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群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市属及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1、未经组织审核同意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职位查询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9日9:00至11月11日16:00。
1、填写提交报名信息。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点击“2015年济南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专题”进入报名系统,如实填写相关事项,提交个人信息,并成功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120×160像素,不大于20kb)。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报名和参加考试须使用同一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
3、发送PDF格式的《报名表》。报名人员将纸质《报名表》报任免机关干部(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后,于2015年11月11日16:00前以PDF格式发送至遴选机关指定的报名邮箱。邮件“主题”格式统一为“报名序号+考生姓名+手机号码”。凡只在网上填写提交报名信息,未在报名时间内成功发送PDF格式《报名表》的,遴选机关不予资格审查,视为报名人员放弃报名资格。报名资格一经遴选机关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三)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与遴选职位计划的比例不低于5:1。达不到5:1的,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予以取消或按比例核减职位计划。被取消职位计划的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
报名人员应于2015年11月9日12:00至11月12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名人员应交纳笔试考务费4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须于2015年11月9日12:00至11月13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交费。逾期未完成网上交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通过资格初审并交费成功的报名人员,须于11月19日9:00至11月22日9:3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内容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范围的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原件、与《报名表》同底版一寸照片2张、《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济南市人事考试中心(济南市六里山南路2-1号)进行资格复审。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专业知识、能力素质、个性特征以及与报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满分100分。
(三)总成绩计算及发布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采取差额方式进行。根据遴选职位计划和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遴选职位计划1至2名的,考察人选差额1名;3至5名的,差额2名;6名及以上的,差额3名。
(二)体检
六、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七、其他
本公告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0531-66605968(市公务员局职位管理处)
0531-82568205(市人事考试中心)
附件:2015年济南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表.xls
中共济南市委组织部
201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