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公教育旗下网站-【考考公务员网】(www.kkgwy.com)更简洁易记!

考考公务员网

首页 > 招考信息 > 公务员

公务员

2015年河南南阳市新野县县委巡察机构选调公告

2015-11-03 08:16:34公务员132 收藏
  新野县县委巡察机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县委巡察机构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新野县县委巡察机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县委巡察机构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选调计划


  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2名。


  三、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在编在岗,且已按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的人员(不含副科级以上人员)。


  (二)选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大专以上学历。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6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限制性规定的;


  4、按照《公务员法》规定,有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所在单位要给予支持,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按比例核减选调计划。


  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7日至10月31日。


  报名地点:新野县人才交流中心。


  报名费用:考务费每人30元。


  报名时须填报《2015年新野县委巡察工作机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该表由报考者从新野县政务网上下载填报。报名时还应出具以下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彩色照片5张。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选调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选调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于2015年11月5日在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组织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拟选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若比例内笔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相同分数,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以上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计算均按照四舍五入的办法,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四)组织考察


  根据选调计划,按拟选调人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在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的基础上,重点根据职位要求,考察其政治业务素质和职位适应程度及实际工作能力。


  (五)组织体检


  对确定的考察人选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和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选调资格。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体检。


  (六)酝酿人选


  召开相关部门会议,听取考察情况汇报,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根据组织考察情况,按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人选名单。


  考察和体检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依次递补。


  (七)确定人选和公示


  对确定的拟选调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


  (八)试用与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后没有问题的,试用1年。经录用的乡镇人员,在巡察办工作,其编制暂放原单位,待巡察机构编制调整到位后,方可办理调入手续。经录用的县直单位人员被录取后,实行抽人减编。试用1年后,不符合要求的,退回原单位工作。选调和试用期间,所有选调人员的考核、提拔、奖惩等均纳入巡察机构管理。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调工作在县委领导下,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办组织实施。成立县巡察工作机构人员选调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具体负责选调工作。


  (二)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


  (三)严格工作纪律。选调过程中,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一旦出现违纪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县选调办负责解释。


  附件:2015年新野县委巡察工作机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201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