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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红河州公务员录用考试资格复审的通知

2015-07-10 11:32:01公务员167 收藏
关于红河州2015年度公务员录用考试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云南省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进度和相关要求,云南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jgwy.org/yunnan/)现将红河州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不含法院

关于红河州2015年度公务员录用考试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云南省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进度和相关要求,云南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jgwy.org/yunnan/)现将红河州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不含法院、检察院系统)资格复审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首轮资格复审时间

  2015年7月13日上午 9:00—11:30,下午2:30—5:30;

  7月14日上午 8:30—11:30。

  二、地点

  红河州政务服务局一楼“州人才市场招聘大厅”。

  具体地址:蒙自市工业园区八号路(州车管所对面)。

  三、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为经过笔试,拟进入面试人员(详见附表一:《红河州2015年公务员招录首轮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四、审核单位

  由各招录县市或单位对报考本县市、本单位考生进行资格复审。

  五、考生须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户口册或户籍证明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这些材料在资格复审时须本人持原件提交审核单位进行审验,同时提交这些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和5分彩色近照一张。

  资格复审时仍为机关、事业、国有企业单位和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的,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具体要求详见“云南省公务员考试专题信息网”――云南省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及常见问题解答文件。

  六、审核确认

  对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各审核单位须在考生填写的资格复审表和考生准考证上签定资格复审意见并盖章。盖章的笔试准考证由考生持有,资格复审表由审核单位留存。

  七、递补

  资格复审出现不合格人员的岗位,审核单位将按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组织开展资格复审递补工作。递补2次后,合格人数仍无法达到面试比例要求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按实际合格人数进行网上确认。

  第一轮资格复审递补时间:7月15日至17日。

  第二轮资格复审递补时间:7月18日至20日。

  递补人员资格复审的地点以各审核单位通知为准。

  八、网上确认

  网上确认时间:2015年7月24日9:00至7月26日24:00。具体规定请阅公告及常见问题解答。

  九、面试预告

  红河州非法检系统岗位的面试拟定于2015年8月中旬开展,请考生注意关注红河州公务员局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特别提醒:

  1.准考证遗失的考生,请于资格复审前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2.若各位考生对资格复审工作有疑问,请咨询相关招录单位或各县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二:红河州2015年公务员招录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3.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通知、公告,知晓政策规定及日程安排,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的畅通,如因考生本人未关注公告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完全由考生自己负责。

  红河州公务员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