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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德宏州考录公务员资格复审有关事宜的通知

2015-07-10 11:32:00公务员151 收藏
关于德宏州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有关事宜的通知  根据《云南省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云南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jgwy.org/yunnan/)现将我州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

关于德宏州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有关事宜的通知

  根据《云南省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云南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jgwy.org/yunnan/)现将我州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时间

  资格复审时间为2015年7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二、审核地点

  1、招考简章中“招录主管部门”为“组织部”的岗位,资格复审地点:中共德宏州委组织部(德宏州芒市芒罕路2号)

  2、招考简章中“招录主管部门”为“人社(公务员局)”的岗位,资格复审地点:原德宏州公务员局(德宏州芒市芒市大街107号)

  三、审核对象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为报考德宏州非法检系统岗位的进入首轮资格复审的人员。具体人员名单详见云南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专题信息网(http://gwyks.ynhrss.gov.cn)。

  四、考生需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招考简章中“生源地或户籍要求”限“招考单位所在州(市)”及“民族要求”为“少数民族”的岗位,资格复审时还需带户口簿参加资格复审;如与父母不在同一本户口簿的,请携带本人及父母的户口簿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仍在机关、事业、国企单位工作的人员,必须提交现单位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主管部门的需同时加盖主管部门印章。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及规定请详阅《云南省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及常见问题解答》。

  以上材料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本人持原件提交审核部门进行审验,同时复印一份交审核单位留存。对提供虚假信息和证明材料的人员,将根据其违规违纪情形进行处罚。

  五、审核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审核单位在其提交的笔试准考证上盖上资格复审合格印章。盖了合格印章的笔试准考证一式两份,一份考生持有,一份审核单位留存。同时,资格复审合格考生需参加网上确认。

  六、网上确认

  网上确认时间:2015年7月24日9:00—2015年7月26日24:00。

  确认校对时间:2015年7月27日9:00—2015年7月28日24:00。

  具体规定请阅《云南省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及常见问题解答》。

  七、相关说明

  资格复审出现不合格情形或个人放弃时,审核单位将按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递补2次后,合格人数仍无法达到面试比例要求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按实际合格人数进行网上确认。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应按时登录报名系统,对是否参加面试及后续考录过程进行确认。未确认放弃的人员,按其参加资格复审所表达的意愿,视为承诺参加面试及后续考录过程。已进行网上确认(含未确认放弃)的人员,出现违反承诺行为的,将按网上确认承诺书所述规则进行相应处理。

  网上确认由确认、确认核对、确认表打印3个阶段组成。

  特别提醒:请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认真及时地阅读通知、公告及所有相关文件,知晓政策规定及安排,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附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中共德宏州委组织部   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