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甘肃武威遴选公务员考试公告
2015年武威市市直公务员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工作公告
为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和《武威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市直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遴选职位为科级及以下职位。
二、报名范围
县区及以下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三、报名资格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遴选的人员,必须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工作经历(截止2015年6月23日);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参公单位不在此列)的工作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体年龄要求见《公开遴选职位表》(其中: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为197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的,为198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特殊岗位紧缺人才和获得博士学位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为197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
8、具备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人员于6月29日(星期一)-7月1日(星期三)到公告指定地点现场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2份、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片3张,同时提供本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社部门印章)。
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职位表》中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遴选机关联系。
2、资格审查。遴选单位按照职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现场审查,并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对符合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条件的,向报名人员反馈理由;对信息填写不全、报名材料不全的,及时通知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补充。
本次公开遴选职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遴选人数之比不得低于3:1。对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经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取消或减少该职位遴选计划。取消遴选计划的,允许该职位报名人员按照遴选资格条件在7月3日(星期五)改报其他职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于7月16日-7月17日到报名地点凭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
3、其它。此次遴选不向遴选对象收取任何费用。
(二)笔试
1、笔试时间。7月18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进行笔试,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笔试方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由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环节的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时间。8月8日(星期六)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于8月6日-8月7日到报名地点凭身份证领取面试通知书。
2、面试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该职位遴选人数的比例为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遴选单位经与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协商,可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2:1,仍达不到的,减少计划或合并职位。
进入面试环节的人选如果放弃面试资格,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方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只作为进入组织考察环节的资格。
(四)组织考察
1、考察对象确定。考察对象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遴选职位人数与考察对象1:2的比例确定。
进入考察环节的人选如果放弃考察资格,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组织考察方式。组织考察工作由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进行。
考察组成员由从事组织人事工作的人员和遴选单位熟悉公开遴选职位相关业务的人员组成,每个考察组要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考察工作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考察。考察组要查阅干部档案,核对考察对象报名信息。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要积极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3、确定遴选对象。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集体讨论提出拟遴选对象,经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提请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五)公示及调动
确定的拟遴选对象,分别在遴选单位和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提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会议研究,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附件:
1、2015年武威市市直公务员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职位表
2、2015年武威市市直公务员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报名表
3、2015年武威市市直公务员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报名表填写说明
中共武威市委组织部
武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