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3日贵州省直机关遴选笔试真题
二、公文改错及写作
以下为某市《关于认真贯彻“三严三实”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意见》部分内容。
关于认真贯彻“三严三实”要求
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意见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强调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习总书记总书记关于“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重要论述,深刻阐述了新时期作风建设的新内涵新要求,是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为政之道、成事之要、做人准则,也是新形势下做好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工作的重要遵循。为认真贯彻“三严三实”要求,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责任担当,从严从实教育培养管理干部
(一)认真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站在推进“两个跨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谱写中国梦四川篇章的高度,增强管党意识,提升治党水平,自觉担当起抓班子、带队伍、正风气的政治责任,大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从政环境。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政治职责,按照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的要求,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统筹部署,定期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要把从严从实教育培养管理党员干部作为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关键性工作,以问题为导向,不断增强党组织功能,提高党员干部素质,切实把从严治党治吏的要求落到实处。
(二)加强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行教育。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尤其是持续抓好习总书记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培训,使党员干部真正领会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深入开展政治品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断改造主观世界、自觉加强党性修养、持续加强品格陶冶,做到对党和人民忠诚老实、言行一致。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身作则、带头践行,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为民、务实、清廉,以人格力量感召群众、引领风尚。深入开展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学习培训,增强贯彻落实的行动自觉和责任担当。要把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行教育列为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点专题,作为各级党校、行政院校干部培训的核心内容,突出抓好主要领导干部、新任职干部、年轻干部等重点对象专题培训。
(三)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继续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四风”问题专项治理和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坚持从实际出发解决问题,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注重源头治理、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确保改进作风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坚持以整风精神严格党内生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从理想信念、党性修养、宗旨意识、纪律观念等方面深刻剖析,明确整改方向和措施,切实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质量,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深入开展“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活动,健全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和社会化评价等制度,推动机关干部深入基层、服务群众、转变作风。
(四)按照好干部标准和“三严三实”要求培养选拔干部。认真落实习总书记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标准,鲜明“重品行、重实干、重公认”的用人导向,大力培养选拔“信念坚定、政治可靠,思想解放、敢闯新路,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勤奋敬业、甘于奉献,品德高尚、清正廉洁”的优秀干部。把“三严三实”作为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和选拔任用的重要标准,纳入干部述职述廉述德内容,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和任职考察、换届考察要体现“三严三实”要求。大力实施优秀年轻干部和人才递进培养计划,把“三严三实”要求贯穿到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各个环节。
二、严明党的纪律,坚持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
三、加强管理监督,把从严要求贯穿干部工作全过程
(九)加强干部任用监督把关。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原则、标准、程序、纪律选拔干部、配备班子,切实发挥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格领导职位职数管理,没有空缺职位不得动议干部,严禁超职数超规格配备干部。从严把握破格提拔的资格条件和审批程序,严禁借“破格提拔”之名行谋私之实。严格控制大批量调整干部,凡非换届期间集中调整干部超过规定数量的,必须上报审批。严格防范突击提拔干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已经被列为考察对象或明确即将离任的,原则上不得调整干部。定期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自查和检查。有用人权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离任时,要对其履行选人用人职责情况进行检查。
(十)深入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对选人用人上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违规违纪行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违规作出的干部任用决定一律无效。大力整治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标准程序、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三超两乱”、干部档案造假、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和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不规范等问题。全面推行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制度,认真开展“带病提拔”干部选拔任用过程倒查追责。
(十一)严格日常管理监督。认真落实干部谈心谈话全覆盖制度,坚持一把手约谈一把手、上下级领导干部“一对一”谈话和“双向约谈”制度。开展经常性提醒告诫,整合巡视、审计、考核考察、专项检查、举报受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反映的问题性信息,定期综合分析研判,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采取约谈、函询、诫勉等方式教育提醒。实行新提拔干部任职“双承诺”制度,以履行承诺情况检验领导干部的务实作风和诚信品质。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对举报反映的性质严重、线索清楚的问题,要高度重视、认真核查、形成结论、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