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基础知识考点详解:第四章第一节 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
第一节 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
一、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是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
1950年9月,毛泽东同志在对全国经济保卫工作会议的指示中说:“保卫工作必须特别强调党的领导作用,并在实际上受党委直接领导,否则是危险的。”这一指示确立了我国公安工作必须坚持的根本原则。所谓“特别强调党的领导作用”,是指从公安工作与全党的关系来说,公安工作必须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所谓“在实际上受党委直接领导”,是指从地方公安机关与同级地方党委的关系来说,公安机关必须置于党委的实际领导之下。党的绝对领导通过党委对公安机关实际的、直接的领导才能得到落实。这种领导关系,是我国公安工作的政治优势。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具体包括如下两方面含义:
(一)在我国的各种政治力量中,只能由中国共产党领导公安工作
毛泽东同志在1937年曾说过:“我们党拒绝了国民党派遣他们的党员来当八路军干部的要求,坚持了共产党领导八路军的原则。”我们党在坚持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权的同时,也实行了党对人民公安保卫工作绝对领导的原则,并且一直坚持到今天。这是一个领导权的问题。我党将有关国家安危的要害部门直接置于自己的领导之下,这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即无产阶级专政性质的要求,是维护党、国家、人民利益的要求。
(二)公安机关服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须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全面的和直接的
毛泽东同志指出:“我们的原则是党指挥枪,而绝不允许枪指挥党。”对公安工作也是这样,绝不容许公安机关有任何削弱、摆脱、抵制或忽视党的领导的现象。江泽民同志在1992年强调指出:“加强党对政法公安工作的领导是始终不渝地坚持的一个原则。人民民主专政是一个整体功能,要在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协调。”
党对公安工作领导的无条件性,就是要求公安机关必须无条件地置于党中央及各级党委的领导之下,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削弱、抵制、损害或者摆脱党的领导。
党对公安工作领导的全面性,就是要求公安机关全面地接受党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和工作上的领导。凡是涉及重大方针、政策、法律问题时,都要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经党委审核批准,并在党委监督下贯彻执行。那些具有全面性重大政治影响和社会影响的工作部署以及一些重大案件的侦查处理,都要在党委实际领导下进行。
党对公安工作的直接领导,就是要求公安机关自觉地接受党中央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领导,同时也应自觉接受党中央和各级党委对公安机关实际工作的直接领导。凡是党委要直接过问、检查和督促的,公安机关都要如实汇报,不得封锁消息,不得向党委保密,不准消极应付和抵制,更不准拒绝。
做到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必须坚持四条:(1)人民警察与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保持高度一致。(2)县级以上各级公安机关接受同级党委的实际领导。(3)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党委的领导和保证作用。(4)充分发挥公安系统每个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二、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绝对领导的必要性
(一)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关系着国家安危和社会稳定,只有在党的正确领导下才能正确发挥其职能作用
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直接领导着政权工作,对有武装性质的专政工具必须绝对地掌握和控制,以便得心应手地运用其为政权的巩固服务。
人民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和刑事执法力量,是关系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要害部门。公安机关一旦脱离党的领导,就可能被坏人所掌握、所利用,蜕变成镇压人民的工具。
(二)公安机关有法律赋予的权力和强大实力,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保证其正确运用
公安机关有强制手段、侦查手段、惩罚手段,能否正确运用这些手段,直接关系到国家、社会和人民的利益。公安机关是人民手中的“刀把子”,掌握得好能够打击敌人,保护人民;掌握得不好就容易损害人民的利益,甚至给党和国家带来灾难。只有坚持党对公安机关的领导,才能使专政的“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可靠人的手里,充分发挥其打击敌人、保护人民的作用,才能确保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巩固。
(三)公安工作要处理社会矛盾中最具有对抗性、隐蔽性和腐蚀性的问题,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使公安机关加强战斗力和保持纯洁性
违法犯罪是对社会发展破坏性最大的一个社会问题,其中许多问题是具有对抗性的社会矛盾。公安机关处于国内斗争的第一线,它所面对的是阶级矛盾、社会矛盾中最具有对抗性的部分,是危害性活动中最具有隐蔽性的部分,是污染社会行为中最具有腐蚀性的部分,是各种社会矛盾中最尖锐、最复杂的部分。特别要看到,随着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的开展和国际交往的扩大,国外境外和国内的敌对势力的破坏活动更加隐蔽狡猾。同时,国内外敌对势力和犯罪分子正在千方百计地用政治瓦解、思想渗透、物质和色情引诱等卑劣伎俩对我内部人员进行拉拢腐蚀和“心战”策反等活动。公安人员接触黑暗面多,分散执行任务,必须具有高度的反腐蚀的能力。面对这样复杂、艰巨的任务,公安机关只有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并接受其有力的监督,才能加强战斗力,保持公安队伍的纯洁性。
(四)公安工作具有广泛的社会性,需要党的领导去动员、组织和协调各方面的力量
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问题,涉及到国家和社会生活的一切领域,与各部门、各行业、各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都有密切的关系。保障国家安全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只有在全社会的配合和支持下才能做好。党是领导一切的,只有党才能够动员和领导政、军、工、农、商、学、青、妇等社会各界,也只有党才能对人民群众有最大的号召力。因而保障国家安全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需要在党的统一领导下,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各种社会力量,号召广大人民群众作出各自的贡献。
公安工作涉及党的各项政策,包括外交政策、统战政策、民族政策、干部政策等等。只有正确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才能取得各个进步阶级、阶层、党派和各界人士的拥护,才能最广泛地调动和保护人民群众的治安积极性。而党的领导是正确执行党的政策的根本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