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工作者考试
一、概念
社会工作者属于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推出的职业,2004年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式确定国家新职业,并于同年7月1日作为第九批新职业正式向社会颁布国家职业标准,并收编入国家职业大典。
二、考试制度和工作时间
社会工作者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社会工作者四级、 社会工作者三级、 社会工作者二级、社会工作者一级(分别相当于国家职业资格四、三、二、一级)。
《社会工作者》国家职业资格考试每年安排两次鉴定,鉴定合格颁发《社会工作者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可实行弹性工时制
管理办法中规定,为方便居民群众利用工休时间在社区办理相关事务,社区居委会和社区服务站可实行弹性工时制,但每周工作时间不少于40小时。目前,北京社区工作者的招录对象为,40岁以下,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北京城镇户口市民,应届毕业生则需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三、级别
1、社会工作者四级
2、社会工作者三级
3、社会工作者二级
4、社会工作者一级
四、报考条件
----社会工作者四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获得国家承认的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
(2)获得国家承认的社会工作相关专业大专学历,经社会工作者四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1959年以前出生,获得中专或同等学历,连续从事社会工作3年以上,经社会工作者四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社会工作者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获得国家承认的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
(2)获得国家承认的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学历,连续从事社会工作2年以上。
(3)获得国家承认的社会工作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连续从事社会工作3年以上,经社会工作者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社会工作者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社会工作3年以上,经社会工作者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社会工作者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获得国家承认的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2)获得国家承认的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学历,取得社会工作者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社会工作5年以上,经社会工作者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获得国家承认的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取得社会工作者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社会工作3年以上,经社会工作者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社会工作者一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社会工作者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社会工作3年以上,经社会工作者一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五、考试科目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社会工作者四级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者(基础知识)》、《社会工作者:国家职业资格4级》。
社会工作者三级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者(基础知识)》、《社会工作者:国家职业资格3级》
社会工作者二级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者(基础知识)》、《社会工作者:国家职业资格2级》
社会工作者一级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者(基础知识)》、《社会工作者:国家职业资格1级》
六、考试时间
2013年社会工作者考试时间为6月15、16日。
七、与公务员区别
社区工作者不算公务员,要成为公务员要参加公务员考试,要成为社区工作者则参加社区工作者考试。
社区工作者工作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工作站等社区组织,公务员最低级别的工作在街道办事处等街道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