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景德镇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招聘公告
2014年景德镇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招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3月7日讯:景德镇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建于1994年10月,2010年11月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加快高新区事业发展,积极引进优秀人才,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7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
二、条件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德良好;
2、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3、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近两个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
6、其他影响招聘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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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岗位、人数与资格条件
计划招聘管委会招商工作人员7名。
(一)航空产业招商岗 2人
1、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英语四级以上;
2、飞行器制造、设计等航空类专业;
3、从事5年以上工作经历;
4、年龄45周岁以下。
(二)汽车产业招商岗 2人
1、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英语四级以上;
2、机械制造、机械电子、汽车制造类专业;
3、从事5年以上工作经历;
4、年龄45周岁以下。
(三)电子信息类招商岗 2人
1、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英语四级以上;
2、电子信息类专业;
3、从事5年以上工作经历;
4、年龄45周岁以下。
以上岗位有从事该产业经济管理者和专业人士及从事过招商工作者优先;
(四)招商综合岗 1人
1、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英语四级以上;
2、经济管理类相关专业,有较强文字表达能力;
3、从事5年以上工作经历;
4、年龄45周岁以下。
同时我区计划选聘从事航空、汽车等行业招商顾问3名,请从事该行业的高级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与我区联系,选聘办法另行制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4年3月3日—2014年3月18日。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现场报名地点:景德镇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高新区长城创域路1号)。
4、报名所需材料
(1)《景德镇高新区管委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可在网上自行下载填写,也可现场领表填写);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3)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应聘人员需按资格条件要求出具单位提供的从事相关专业、相关工作等证明)、获奖情况原件和复印件;
(4)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四张;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开考比例不得低于5: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招聘岗位。
5、网上报名
请网上报名的考生将报名所需材料发至景德镇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邮箱(915192326 @qq.com)。
6、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工作由景德镇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组织实施报领导小组讨论决定。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7、领准考证
在资格初审后,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到景德镇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网上报名的人员请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五、招聘考试
采用笔试、面试、适岗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 笔试(满分100分)。内容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
识。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下一轮专业能力面试和适岗评价入闱名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 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胜任岗
位所必备的专业素质和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变创新能力和外语会话能力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 适岗评价(满分100分)。由景德镇高新区招聘
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根据报考者的学历专业、从业经历、工作实绩情况等进行适岗评价。
最后按照笔试占45%,面试占45%,适岗评价占10%的比例加全计算总成绩。
六、体检、考察与公示
1、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招商顾问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其他职位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执行。
2、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重点考核其思想品质、现实表现和工作业绩。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及自动放弃者,该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3、公示。考察合格者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景德镇高新区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与待遇
拟聘人员采取合同聘用制的用工形式。招商顾问实行三年一聘,试用期两个月;招商人员第一年实行一年一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高新区管委会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予以正式聘用。
1、招聘人员实行绩效工资制,年绩效考核工资8万元左右(含保险、公积金);招商考核及奖励办法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