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州市花都区卫生系统招聘实施方案
2014年广州市花都区卫生系统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3月10日讯: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穗人发〔2005〕131号)、《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3〕108号)精神,经区政府同意,花都区卫生系统于3月在区内设考场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卫生类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充实到卫生系统队伍,提高全区医疗卫生水平。
二、组织领导
成立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从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监察局抽调,负责招聘的各项具体工作。
三、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卫生工作人员300名(其中研究生学历66名、大专及以上学历共228名、随军家属6名)。具体招聘职位见《广州市花都区卫生系统2014年公开招聘医务人员职位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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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含2012年、2013年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
2、具有相关专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3、具有花都区户口的2013年、2014年大专以上毕业生(医学成人学历教育除外);
4、列入花都区2014年随军家属安置计划,随军前从事医药卫生工作且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随军家属。
(二)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应聘人员除应具备广东省、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相应资格条件外,还应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5)非广州市户籍(含增城市、从化市)的报考者应符合《关于改革我市常住人口调控管理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穗府〔2003〕72号文)规定的广州市人口准入基本条件。已婚人员的配偶如无广州市常住户口,其配偶也必须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基本条件。
(6)报考者的年龄须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以2014年2月28日为界,即1974年2月28日后出生。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资格条件。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年龄、专业技术资格等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广州市花都区卫生系统2014年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附件1)。
暂未取得卫生专业技术类资格证者,必须在录用后一年内取得相应专业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可终止聘用。
五、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本科及以下招聘职位应聘者需现场集中填报志愿。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到报名点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统一
在规定的时间内现场自愿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2、报名时间:2014年3月17日(星期一)至3月19日
(星期三)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00。
3、报名地点:广州市花都区实验中学(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商业大道35号)。
4、报名要求:
(1)应聘者根据所学专业或具备的执业资格应聘相应职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应聘者须在《报名登记表》(可在网上下载)上认真填写个人信息,提交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
(2)应届毕业生须提交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2012年、2013年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交暂缓就业的协议书、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3)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学位证及招聘职位要求的其它各类证书(如: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
(4)随军家属须提交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配偶现役证明、随军证明及招聘职位要求的其它各类证书(如: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原件审核后退回本人,复印件存档备查。
(5)非广州市常住户口的已婚人员需提交配偶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材料。
现场受理代报名,代报者须提交考生本人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报考者所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与《报名登记表》中填写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招聘职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职位不予开考。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人员名单于2014年3月25日(星期二)前在花都区卫生局网、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
5、领取准考证时间:2014年3月28日(星期五)下午1:30至5:00。地点:广州市花都区实验中学(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商业大道35号)。
现场受理代领准考证,代领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考生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作自动放弃考试。
(二)考试。
本科、大专毕业生、全科医生、随军家属招聘职位的考试分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两部分;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招聘职位的考试分笔试(满分100分)、临床能力考核(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三部分;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临床能力考核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