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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坪山新区教育卫生系统2014年7月选聘22人

2014-07-17 19:45:38教师184 收藏
为补充工作人员,坪山新区教育卫生系统拟公开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2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选聘岗位及人数坪山新区教育卫生系统专业技术工作人员22名。二、

为补充工作人员,坪山新区教育卫生系统拟公开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2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坪山新区教育卫生系统专业技术工作人员22名

二、选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符合《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规定的相关条件;

2.符合本公告及《2014年7月坪山新区教育卫生系统常设岗位工作人员选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有关要求

1.报考范围:符合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报考。

2.报考学历:职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学历,成教、自考、电大、夜大、函授或党校学历的均不能报考。

3.报考专业:应聘人所学专业须与职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附件2)

4.报考年限计算:报考年限计算截止2014年6月30日。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09年7月以来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4年7月21日(星期一),

上午9:30-11:30 ,下午2:30-5:00。

3.报名地点:深圳市坪山新区管委会办公楼四楼425室公共事业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755-84622637。

(二)报名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深圳市坪山新区事业单位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见附件3);

(2)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聘书、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5)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原件,详见附件4,该表在资格初审时如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最迟应在办理备案手续时提供该表,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证明应聘人符合职位规定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

(7)其他获奖或任职经历等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三)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考察环节。

(四)其他要求及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报名者所提供的证件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或个人条件与岗位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报名资格,不予进入面试环节;

2.报名者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

3.报名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四、面试

面试工作由深圳市坪山新区组织人事局负责组织,主要测试应聘人综合素质和与选聘岗位相关内容。坪山新区组织人事局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组织考前培训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合格线60分。各岗位面试成绩合格者,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同一职位由于面试成绩相同难于确定考察人选的,由招聘单位组织有关专家组成遴选委员会确定考察人选。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入围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和体检医院届时将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在体检结束后30天内完成考察。

考察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三)公示

将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深圳市坪山新区政府在线网站上公示7天。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经公示,被投诉查实不能聘用的,组织人事局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聘用相关事项

用人单位与选聘人员按协商、自愿原则签订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本次选聘的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为期5年的聘用合同。聘期内,聘用人员调离该单位的则视为违约,单位将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新选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考核制度,试用期考核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人社规〔2012〕16号有关规定执行。

八、本公告由坪山新区组织人事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14年坪山新区教育卫生系统常设岗位工作人员选聘岗位表.xls

2.《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rar

3.深圳市坪山新区事业单位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4.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doc

坪山新区组织人事局 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

201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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