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卫生厅幼儿园2014年招聘6名幼儿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桂政发〔2005〕45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园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的岗位、专业及人数
拟增人员岗位类别 拟增人员岗位名称 人数 专业 学历学位 其它资格条件 专技岗位 教师 5 学前教育 大专及以上 幼教初级以上职称 专技岗位 教师 1 语文教育专业 大专及以上 幼教初级以上职称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1、热爱幼教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能吃苦,性格温和,有爱心,喜欢孩子。
2、具有所在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较强的工作能力,有开拓创新精神;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
4、年龄30岁以下(1984年8月31日后出生);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发布招聘信息
公开招考前,通过广西人事人才网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同时在区卫生计生委信息网和本园网站公布。发布时间从自治区人社厅批复之日第二天起,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报名
1、报名方法
应聘者按照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对口报名,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采用现场报名递交应聘材料,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报名人员须填写《广西区卫生厅幼儿园2014年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
应聘材料包括: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及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
2、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14年7月7日至7月17日。
联系电话:0771-5322847转8811
联系地址:南宁市双拥路14号
邮编:530021
五、资格审查
凡在原单位已入编的人员,需取得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资格审核不予通过。如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主动说明其在原单位已入编的这一情况,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
1、审查报名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和职称证等是否符合岗位基本要求。
2、在单位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以及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3、资格审查广西卫生厅幼儿园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六、考试
拟聘岗位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能少于1:3,达不到1:3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必须经主管部门同意,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方能开考。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二种方式进行,须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针对招聘岗位的特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共知识、专业知识以及文字表达能力等。
考试时间:2014年8月20日上午9:00—11:00。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考生个人查询笔试成绩和岗位排名,在单位网站和工作区域内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姓名、成绩和岗位排名。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确定的人选名单在公布当日通知。
笔试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
(二)面试
主要测试面试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基本技能、专业技能、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领悟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面试考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以及外单位专家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少于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
面试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并于当天在单位网站和工作区域内公布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及排名。
(三)总成绩计算
以面试成绩作为最后成绩。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七、考核
根据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对象。由广西区卫生厅幼儿园人事组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
八、体检
从考核合格人员中,以岗位的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广西区卫生厅幼儿园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如考核和体检不合格则按岗位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九、确定拟聘人员
广西区卫生厅幼儿园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照考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主管部门审核,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后,再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
十、办理聘用手续
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后的管理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纪律监督
此次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招考咨询电话:0771-5320058
监督电话:13878138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