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惠东县2014年公开招聘125名教师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惠东县201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方案》的精神,我县中小学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2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全面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学科及人数
(一)惠东县2014年公开招聘高中(职中)教师8名,具体职位见附表一。
(二)惠东县2014年公开招聘初中教师54名,具体职位见附表二。
(三)惠东县2014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63名,具体职位见附表三。
四、招聘范围与对象
(一)招聘高中(职中)教师的范围与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就读专业应与招聘职位学科相一致,同时具备与招聘职位学科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至2014年7月31日,下同)。其中:应届毕业生(不含2012年和2013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下同)须于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时,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各学年各科完整的成绩表和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另外,职业中学汽车维修和市场营销教师职位不限师范类和教师资格证书。
(二)招聘初中教师的范围与对象:
1、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就读专业应与招聘职位学科相一致,同时具备与招聘职位学科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其中:应届毕业生须于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时,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各学年各科完整的成绩表和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
2、惠东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的配偶,在惠东县县外公办初中及以上学校工作的在职在编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就读专业应与招聘职位学科相一致,同时具有与招聘职位学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年龄35周岁及以下。
(三)招聘小学教师的范围与对象:
1、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限师范类),同时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其中:应届毕业生须于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时,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各学年各科完整的成绩表和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中:英语、体育、音乐、美术、计算机学科教师职位的报考者就读专业应与招聘职位学科相一致。
2、惠东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的配偶,在惠东县县外公办学校工作的在职在编教师,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年龄35周岁以下。其中:英语、体育、音乐、美术学科教师职位的报考者就读专业应与招聘职位学科相一致。
(四)招聘初中校医的范围与对象:
报考初中校医职位要求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4年7月21日—23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二)报名地点:惠东县平山第一小学(惠东县平山街道新埔街26号)。
联系电话:0752-8833275、8812198。
(三)报名要求:
1、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份。
2、报考者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在职教师)、教师资格证书、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及有关获奖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并连同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3张。
3、报考者属县外在职公办教师,必须同时提供当地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报考者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其中:报考初中和小学职位的必须填写清楚本职位未能被录取时,是否愿意调剂到其他有空缺相同学科职位(报考初中的只能在初中职位进行调剂,报考小学的只能在小学职位进行调剂)。
5、经资格审核合格的报考人员,核发《准考证》。
(四)有以下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的人员;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2、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3、惠东县在职在编中小学教师和机关事业单位的辞职人员。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式:笔试成绩×60%+试讲成绩×40%。笔试和试讲的合格分数线均划定为60分,笔试未达到60分的不进入试讲,试讲(面试)未达到60分的不进入体检,不予聘用。
校医职位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一)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凭有效《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进行笔试,未按时报到考试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2、笔试主要考招聘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技能和教育法规、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其中:音乐、美术、体育、心理、计算机、汽车维修和市场营销教师等职位只考通用教育知识和素养,以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3、笔试采取小学职位学科单独试卷,初中和高中相同学科统一试卷,确定进入试讲人员时则按报考职位分开排名。
4、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考职数的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试讲对象,若按1:3比例进入试讲的最后1名分数相同的,则一并进入试讲。若按1:3比例进入试讲人数不足时按实际人数进行试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