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龙湖区教育局2014招聘32名中小学教师启事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动我区教育事业发展,根据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汕头市教育局、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4年汕头市公办中小学校在普通高校毕业生中公开招聘新教师有关工作的通知》(汕市教〔2014〕30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今年我区招考新教师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招考工作在区新教师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区教育局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招考工作,区监察局参与并监督整个招考过程。招考公告在龙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和龙湖教育信息网上公布,招考过程和招考结果在龙湖教育信息网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择优录用原则。笔试和面试分开进行,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并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统一招录,统一安排原则。以区教育局为用人单位,统一接受报名、统一聘用,报考同一岗位的拟聘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低顺序先后选择聘用学校。被聘用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学校报到上班,否则视作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取消聘用资格所产生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二、招聘名额、岗位和学校
(一)招聘名额
2014年招聘新教师名额为32名,均为小学教师。
(二)招聘岗位和学校
招聘岗位见《龙湖区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招聘学科及学校:
小学语文教师10名:1、金珠小学1名;2、丽日小学1名;3、锦泰小学金晖校区1名;4、陈厝合小学2名;5、珠池小学1名;6、周厝塭小学1名;7、夏桂埔小学1名;8、内充公小学1名;9、辛厝寮小学1名。
小学数学教师9名:1、金珠小学1名;2、金阳小学1名;3、丽日小学1名;4、锦泰小学金晖校区1名;5、陈厝合小学1名;6、珠池小学1名;7、广兴小学1名;8、内充公小学1名;9、辛厝寮小学1名。
小学英语教师2名:陈厝合小学2名。
小学体育教师4名:龙湖小学1名;林百欣中学附小1名;锦泰小学金晖校区1名;珠池小学1名。
小学音乐教师1名:金珠小学1名。
小学美术教师4名:金阳小学1名;金涛小学1名;绿茵小学1名;广兴小学1名。
特殊教育2名:育智学校2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12至2014年汕头市生源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2012至2014年龙湖区生源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非师范类毕业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学科相同或相近,且在大学期间修学过教育学和心理学。对暂不具备教师资格的2014年非师范类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本人承诺在被聘用1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方可允许先参加教师公开招聘)。
3、体育和特殊教育专业招聘对象的学历条件放宽为:2012至2014年龙湖区生源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和非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修学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和持有教师资格的条件要求同上)。被聘用者须签订承诺书在招聘学校连续服务满5年。
(二)招聘条件
参加招聘毕业生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中国公民;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4、具备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岗位条件见《龙湖区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4年7月13日至2014年7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二)报名地点
龙湖区教育局人事股(珠江路珠江楼814)
(三)报名方式
报名者登陆龙湖区教育信息网下载并填写《2014年汕头市龙湖区公开招聘新教师报名表》(附件2,A4纸双面打印),到报名地点缴交相关证件、资料。每人限报一个职位。证件、资料不齐全者不接受报名。报名结束,若个别学科的报考人数少于招聘人数时,经新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予以调整,并将学科招聘名额调整情况于考试前在发布公告的网站公布。
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1、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毕业成绩表(大学期间各个学期的学科成绩并加盖高校教务处或学生处公章)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就业协议书原件一式三份;
4、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本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户口簿无法体现考生进入大学前生源地的,需提交户口所在地公安户籍部门出具的证明);
6、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7、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8、户口所在区县计生局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书;
9、报到证或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0、免冠正面1寸彩色相片2张;
11、报名考务费10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农村贫困家庭的报名者,免交报名考务费)。
12、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之日起三年内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市选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含农村社区,下同)担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助理或村(居)委会主任助理等对象,报名时需提供《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