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新野县教育局招聘100名中小幼教师启事
经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要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此次公开招聘教师100名。其中,小学教师80名,幼儿园教师20名(具体招聘计划见附表)。
三、招聘范围
(一)全日制普通院校大中专毕业生。
(二)新野县乡镇机构改革分流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全日制普通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①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②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专业与报考学科一致或相近;
③应聘小学教师的,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④应聘幼儿园教师的,应具有全日制普通师范类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
2、乡镇机构改革分流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①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②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
③具有从教工作经历(由县教体局对从教经历进行确认);
④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受到刑事或治安处罚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符合招聘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招聘结果、订立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10日至7月16日
2、报名地点:县人才交流服务大厅(县人社局大门西)
3、报名要求:符合条件的人员须本人持毕业证、身份证、就业报到证、市人社部门开具的就业介绍信、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乡镇机构改革分流人员还需提供乡镇分流人员证明、教学经历证明。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学科报考。报名时,每人需交近期一寸同底版免冠彩照8张,交纳报名费30元,填写《新野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可网上下载)并签订《诚信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