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2014年招聘186名中小幼教师公告
根据年度增人计划,按照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2014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需要补充的新任教师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2014年安康市中小学幼儿园统一公开招聘新任教师186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见《2014年安康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统一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27日至1996年6月27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有具体年龄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3、身心健康,能适应教师工作岗位要求。
4、小学、幼儿园岗位应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初中和高中岗位应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资格条件以《2014年安康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统一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要求为准,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6、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的;未解除行政处分的。
2、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在禁考期内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生。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5、国家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的需要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符合报考的情形。
三、方法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综合及专业知识考试)、资格复审、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安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ak.gov.cn/)、安康教育网(http://www.akjy.net/)、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http://akrs.ankang.gov.cn/akrs/)等网站(以下将上述网站统一称为市政府及市级相关单位门户网)统一发布公告,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初审,不设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25日—6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安康市阳光学校(安康市育才路99号,安康中学对面)。
3、资格初审。市教育局、市人社局按公布的资格条件在应聘人员现场提交报名信息时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本人提交《2014年安康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统一公开招聘报名表》(在市政府及市级相关单位门户网下载)、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学历证明)、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理论考试成绩报告单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已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有入伍经历的应提供退伍和自主就业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考试收费标准参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批准的标准收取。笔试考试费50元,由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现场缴纳;专业技能测试(面试)费用50元,由进入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的人员在资格复审时缴纳。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可持相关证明提交申请,免于缴费。
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应聘同一岗位的应形成竞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4、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应聘人员,于7月5日——7月7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在市教育局统一领取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