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2014年招聘26名中小幼教师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建立“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促进我区教育事业协调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学校教师队伍编制、岗位需求以及师资结构等情况,经有关部门批准,2014年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中小学教师及幼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职位
2014年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26名。具体职位见附表。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6月21日及以后出生);
2、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服从分配,无违法违纪行为;
3、五官端正,肢体健全,口齿清楚,身高男1.55米及以上,女1.5米及以上,身体健康且具有履行教师岗位职责的能力;
4、普通话达到合格要求:报考语文、幼儿教师岗位的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其他教师岗位的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二)其他条件
1、报考初中教师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符合报考岗位的要求。
2、报考小学教师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符合报考岗位的要求。
3、报考幼儿教师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中等师范学校(含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及以上幼儿教育专业;
(2)具有幼儿教师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三)未转正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4年6月21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二)报名地点: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一楼投资服务大厅(新星北路)。
(三)报名程序:报考人员按照填表申请、资格审查、信息输入的先后顺序进行报名。
1、符合招聘条件的对象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及其他所需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和1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4张报名;高校应届毕业生持毕业证、学位证或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和毕业成绩单报名。笔试、面试过关进入体检程序前考生须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送交区教育局(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办公大楼北栋402室,新星北路)审核,逾期未交的,取消体检资格。所有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申请表》,进行资格审查认定。
2、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对象凭本人填写好的报名申请表进行输机,不得由他人代理。
3、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同一职位招考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不得小于1:5,对特殊岗位达不到该比例的,经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报市人社局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4、报名注意事项:见“报名须知”。
5、领取准考证:邮政快递或报考人员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报考信息回执单于2014年7月4日至5日到娄底市第一职业中学办公楼(娄底市工贸中专,娄星区学院路)领取,逾期未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2014年7月6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地点在娄底市第一职业中学(娄底市工贸中专,娄星区学院路)。
2、笔试内容:笔试为专业知识,总分100分。
专业知识考试范围:①报考初中生物、地理教师职位的笔试内容分别为娄底市初中、高中生物、地理现行教材(初中、高中内容原则上各占50%);②报考小学语文和数学教师职位的笔试内容分别为娄底市小学、初中语文和数学现行教材(小学、初中内容原则上各占50%);报考小学英语、音乐、美术教师的笔试内容分别为娄底市初中、高中英语、音乐、美术现行教材(初中、高中内容原则上各占50%);③报考幼儿教师职位的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基本教材,包括学前儿童音乐教育、学前儿童健康教育、学前儿童科学教育、学前儿童美术教育、学前儿童语言教育(幼儿园音乐教育、健康教育、科学教育、美术教育、语言教育原则上各占20%)。
3、笔试有关注意事项:见“考生须知”。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娄底人社信息网、娄底教育网和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予以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对象
(1)面试对象从招聘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的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同分跟进)。对达不到该比例的特殊岗位,经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报市人社局批准,可适当降低参加面试人员比例。如果按1:1的比例参加面试,须经市人社局批准同意,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不含60分)。
(2)确定的面试人选名单,在娄底人社信息网、娄底教育网和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予以公布。
2、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3、面试形式:面试采取讲课的形式进行,讲课内容为相关专业课程,时间为10分钟。
4、面试有关注意事项:见“面试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