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连平县2014年招聘41名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教师队伍,提高中小学教师素质,促进全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县编委《关于下达2014-2015学年度补充专任教师指标的通知》(连机编[2014]7号)精神,结合我县教师队伍实际,经局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科目人数及岗位设置
公开招聘中小学、特殊教育教师41人(见附表)。
二、招考对象、条件
1、招考对象:
全日制国民教育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其以上学历毕业的毕业生。
2、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身体条件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9年6月23日后出生。
(4)报考高中教师岗位,应具备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专业相同,且应具备与报考科目相同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5)报考初中教师岗位,应具备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毕业学历或非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应具备与报考科目相同的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或已取得符合办理初中教师资格证的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普通话二级乙等或以上等级证书)。
(6)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应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毕业学历,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应具备与报考科目相同的小学教师资格证(或已取得符合办理小学教师资格证的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普通话二级乙等或以上等级证书)。
(7)报考特殊学校专业教师岗位,应具备师范类特殊教育专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学历,且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8)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报名
1、时间:2014年6月23日至2014年6月25日。
2、地点:连平县教育局四楼会议室。
3、要求:报考者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机关证明)、毕业证(2014年应届毕业生凭《学生证》)、教师资格证(或符合办理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相关材料)等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经审核后退还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大一寸彩照3张,非师范类学历毕业生还需提供县人才管理中心出具的证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毕业生需同时提供《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除2014年应届毕业生外,其他报考者还应提供县级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报考按学段、科目报考,每人只准报一个学段科目,并于规定时间内携带所需材料到报名点报名,填写并递交《连平县2014年招聘教师报名表》。报名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者报名后,经审核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发给准考证。
四、考试:
1、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由县人事局委托省级相关部门命题、评卷。笔试总分100分。
(1)内容(范围):教育教学基础(含教育学、心理学基础、教育法规)、教育教学技能(含教育技能、教学技能)。
(2)时间:2014年6月29日下午2:00—4:00。
(3)地点:附城中学。
(4)考试要求:
①考生于6月28日到教育局招生办领取准考证。
②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
③考生及监考人员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试室。
(5)报考特殊学校专业教师岗位的,不参加笔试,只参加面试。
2、面试:
(1)报考中小学教师:根据学段、科目的指标数按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的比例划定面试入围人选,笔试成绩合格线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事局确定。根据粤人发[2007]141号文件精神,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如果应试人数小于招聘人数,只要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全部参加面试。面试分为合格、不合格。因面试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由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2)特殊学校专业教师:所有报考人员均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百分制形式,60分以上为合格。根据招聘指标数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录用,不合格不录用。
(3)面试内容:
①中小学教师:入围人员按报考职位科目上一节公开课,备课时间30分钟,上课时间20分钟,上课内容由评委在面试前20分钟根据所提供的教材确定。
②特殊学校专业教师:内容另定。
(4)面试时间:2014年7月12日。
(5)面试地点:县第一小学。
五、聘用及待遇
1、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按成绩由高到低原则上由本人意愿在所报考学段、科目中选择具体岗位,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入编和聘用手续。
2、待遇:
被聘用的教师,享受公办教师待遇,由县教育局统一调配,在其岗位上工作满5年方可流动,不服从调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告时间
2014年6月9日至2014年6月20日。
附:连平县2014年招聘教师岗位表
二〇一四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