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闽清县2014年招聘46名中小幼教师启事
根据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省委编委《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4]12号)文件、县委常委会、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2013年第7次成员会议精神,经研究,现将闽清县2014年新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科教师与人数计划
1、闽清一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岗位与人数。
学科类别 语文 数学 英语 物理 历史 化学 政治 音乐 美术 体育 幼教 校医 会计 合计 闽清一中 1 1 1 1 4 小学 9 9 3 3 3 2 1 1 31 幼儿园 10 1 11 合计 9 9 3 1 1 1 1 3 3 2 10 2 1 46
(注:以上学科岗位数若在笔试网报时人数不足,剩余名额可调整到小学语文、数学岗位。)
二、招聘新任教师对象与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
(二)岗位资格条件
1、闽清一中物理、历史、政治、化学岗位
2012-2014届福建省内生源普通全日制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考: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以上的毕业生,要求本学历所学专业与所报学科岗位专业对口(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普通全日制研究生报考还要求本科、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一致且与所报学科岗位专业对口,下同)。
(2)部属重点师范类院校(北京师大、华东师大、东北师大、华中师大、西南大学、陕西师大)免费师范毕业生,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要求本学历所学专业与所报学科岗位专业对口。
(3)普通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要求本学历所学专业与所报学科岗位专业对口。
2、小学语文、数学、英语、音乐、美术、体育岗位
福州地区户籍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考。
(1)2012届—2014届普通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要求本学历所学专业与所报学科岗位专业对口。
(2)除(1)点规定外,2012届—2014届普通全日制师范类其他文史类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也可报考2014年招聘计划中的小学语文学科岗位;2012届—2014届普通全日制师范类其他理工类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也可报考2014年招聘计划中的小学数学学科岗位。
(3)2012届—2014届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的非师范类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可报考2014年招聘计划中小学英语、音乐(音乐含舞蹈、音乐表演专业)、美术(美术含艺术设计、书法专业)、体育学科岗位,要求本学历所学专业与所报学科岗位专业对口。其中报考小学英语对象英语等级水平达到八级及以上者,报考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1984年3月后出生)。
(4)符合以下所有条件的闽清籍代课教师可报考小学岗位:现在岗任教且连续在闽清县小学代课10年及以上的人员,中等师范函授毕业且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1974年3月后出生),对农村边远、贫困地区、表现良好、教学质量较高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69年3月后出生),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所报学科志愿与持有的教师资格相一致。
3、幼儿教师岗位
福州地区户籍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考:
(1)2012届—2014届全日制专科及以上音乐、舞蹈、美术、艺术教育、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方向)、初等教育(学前教育方向)专业以及具有幼儿教育方面特长的毕业生。
(2)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或中等专业学校(含职业中专)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经进修达到国民教育系列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3月以后出生)。
4、校医岗位
2012—2014届福州地区户籍普通全日制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均可报考。
5、会计岗位
2012—2014届福州地区户籍普通全日制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专业(含审计专业)毕业,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者均可报考。
以上所有报考对象只限报一个学科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