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绿春县2014年招聘10名中学教师公告
2014年红河州绿春县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人才公告(10人)
为加强绿春县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专业技术人员结构,增强活力,根据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和红河州人社局《红河州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引进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考录原则。为确保引进人才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略)
二、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二本以上校本部2014年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部分外语类岗位含外国留学生),且学习成绩平均达到良好以上,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受过刑事处分的,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招聘时间:2014年3月25日—26日。
招聘地点:曲靖师范学院设立现场招聘点,其它院校考生到此招聘点现场报名并参加考试。
招聘方式及程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助,县教育局负责组织有关部门组成招聘考核小组进行招聘,具体程序如下: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资格审查:招聘考核小组对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审查应聘人员的身份证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2014年应届毕业生,可先由所在院校提供学历、专业和毕业时间证明,但在办理录用手续时必须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考生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考试考核。
3、考核方式:采用讲课的方式进行。招聘考核小组考官由3-5人组成。考核小组先与毕业生会面,查阅个人自荐材料,以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以讲课的方式进行,讲课时间为20分钟。考官于面试前一晚准备好三个讲课课题,由考生现场抽签确定课题,准备时间为20分钟。
4、招聘考核小组根据面试情况,进行量化评分。
5、面试分数线的划定:面试总成绩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根据岗位总成绩从合格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五、成绩公示
面试结束后,考生成绩统一在红河人才网上进行公示。
五、拟录(聘)用人员的确定
招聘考试考核结束后,对各考生的考试考核总成绩按报考岗位进行名次排序,按各岗位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政审人员,并由用人单位与考生签订就业协议,作为考生所在院校毕业开具报到证的依据。考生毕业报到时,由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录(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录(聘)用手续。
1、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考生填写《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体检表》并统一带队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政审(考核)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按政审(考核)的有关规定进行。
3、因体检、政审(考核)不合格的,按岗位考试成绩排名进行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4、被确定为拟录(聘)用的人员,在红河人才网上进行公示。
六、录用及录用后的管理
1、对考核(政审)、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未接到不良反映的,报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2、录用后按红政发【2005】40号文件规定进行管理。
3、新录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录用后,聘用人员必须在绿春县服务满五年后方可申请调离服务地,录用时服务单位在乡镇的,三年内不得申请调到县级部门工作。
5、新录用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到服务单位上班,不按时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七、纪律
招聘引进紧缺人才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有关纪律规定,杜绝弄虚造假。若发现影响公平、公正,违纪违规行为的,可直接向当地纪委、人大反映,也可向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八、 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九、本公告由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