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建水县2014年招聘94名中学教师公告
2014年红河州建水县事业单位招聘紧缺人才公告(94人)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的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规范进人渠道,根据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云人[2005]9号)和红河州人社局《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及《红河州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引进实施办法(试行)》(红人社发〔2014〕10号)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考录原则,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略)
二、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学历本科及其以上(二本以上校本部的毕业生),且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其以上者,取得学士学位及以上证书,且学习成绩平均达良好以上。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详见《建水县2014年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政治思想品德好,敬业精神强,专业知识扎实,身心健康,合作意识强。
(四)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现役军人;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四、报名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应聘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属2014年应届毕业生的,可先由学校出具相关证明,但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
(二)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对报考者所填写的个人信息资料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进行初审,报考者应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对隐瞒真实情况不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五、招聘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程序
(一)教育系统招聘
1、建水第一中学、建水第二中学、建水第三中学、建水第六中学、建水建民中学招聘时间2014年3月20日,建水县实验中学招聘时间2014年3月21日。
2、建水第一中学、建水第二中学、建水第三中学、建水第六中学、建水建民中学招聘地点云南师范大学,建水县实验中学招聘地点华中师范大学。
3、招聘方式:采取讲课的方式。
4、招聘程序:
(1)由招聘考试考核小组组织查看所有应聘人员相关证明、资料,经合议后,挑选出品学兼优的人员进行考试考核,考试以讲课的方式进行;面试以考察其对教育事业热爱的程度,思想情况,心理状态,教育、教学思想,教科研能力,口头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
(2)招聘考试考核小组根据考试考核情况,按各学科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初选应聘对象。
(3)考核总成绩为100分,考核成绩达60分(含60分)以上为合格,招聘考核小组根据总成绩从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二)卫生系统招聘
1、招聘时间:2014年3月13日-14日
2、招聘地点:昆明医科大学。
3、招聘方式:采取理论考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4、招聘程序:
(1)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生须提供的主要证件:应聘人员本人身份证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2014年应届毕业生,可先由所在院校提供学历、专业和毕业时间证明,但在办理录用手续时必须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
(2)现场考核。由招聘考核小组组织查看所有应聘人员相关证明、资料,经合议后,确定考核人员。考核采取理论考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理论考试内容包括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可视情况采取纸笔作答方式进行);面试内容包括逻辑思维能力、应急反应能力、分析判断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求职动机与拟聘职位匹配性、仪容仪表等。
(3)成绩计算及人员确定。总成绩为100分,理论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计算按每一考官的评分求出平均分即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与理论考试成绩相加后为考生总成绩。总成绩达60分及以上为合格(含60分),招聘考核小组根据总成绩从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引进人员并签订就业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