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公益岗】张某、王某、李某、赵某出资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甲公司”),出资比例分别为5%、15%、36%和44%,公司章程对股东会召开及表决的事项无特别规定。下列关于甲公司股东会召开和表决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公益岗】张某、王某、李某、赵某出资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甲公司”),出资比例分别为5%、15%、36%和44%,公司章程对股东会召开及表决的事项无特别规定。下列关于甲公司股东会召开和表决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张某、王某和李某行使表决权赞成即可通过修改公司
【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公益岗】张某、王某、李某、赵某出资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甲公司”),出资比例分别为5%、15%、36%和44%,公司章程对股东会召开及表决的事项无特别规定。下列关于甲公司股东会召开和表决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张某、王某和李某行使表决权赞成即可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
B、张某有权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
C、王某和李某行使表决权赞成即可通过解散公司的决议
D、首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由赵某召集和主持
【答案】D
【解析】选项AC,修改公司章程、公司解散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经代表2/3以上(≥66.67%)表决权的股东同意。其中选项A,张某、王某与李某同意,占到表决权56%,选项C,王某与李某同意,占到表决权51%,不能通过;选项B,有限责任公司代表1/10以上(≥10%)表决权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选项D,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故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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