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西省万年县辅警】办理行政案件需要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取证据的,经( )批准,开具调取证据通知书。
【2023年·江西省万年县辅警】办理行政案件需要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取证据的,经( )批准,开具调取证据通知书。A、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负责人B、县级公安机关法制部门负责人C、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D、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答案】D【解析】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对下列物品,经公安机关负责人
【2023年·江西省万年县辅警】办理行政案件需要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取证据的,经( )批准,开具调取证据通知书。
A、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负责人
B、县级公安机关法制部门负责人
C、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
D、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
【答案】D
【解析】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对下列物品,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依法扣押或者扣留:(一)与治安案件、违反出境入境管理的案件有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适用扣留的车辆、机动车驾驶证;(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适用扣押或者扣留的物品。对下列物品,不得扣押或者扣留:(一)与案件无关的物品;(二)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三)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合法占有的财产。对具有本条第二款第二项、第三项情形的,应当予以登记,写明登记财物的名称、规格、数量、特征,并由占有人签名或者捺指印。必要时,可以进行拍照。但是,与案件有关必须鉴定的,可以依法扣押,结束后应当立即解除。故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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