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浙江省金华市检察院书记员】关于选民资格案件,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
【2023年4月·浙江省金华市检察院书记员】关于选民资格案件,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A、选民资格案件的审判组织可以是独任审判员B、选民资格案件的审理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C、选民资格案件可以以调解方式结案D、任何人都可以提起选民资格诉讼【答案】AC【解析】A项,《民事诉讼法》第178条规定,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
【2023年4月·浙江省金华市检察院书记员】关于选民资格案件,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
A、选民资格案件的审判组织可以是独任审判员
B、选民资格案件的审理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
C、选民资格案件可以以调解方式结案
D、任何人都可以提起选民资格诉讼
【答案】AC
【解析】A项,《民事诉讼法》第178条规定,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因此,法庭审理应采用由审判员组成的合议庭审理。B项,《民事诉讼法》第182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选民资格案件后,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C项,在选民资格案件及其诉讼程序中,起诉人与选举委员会之间就选民资格的有无或者选民名单的对错发生争议,因此,其不同于有关公民民事权利义务的私法上的争讼案件,是一种具有特殊性质的争讼案件,不能以调解方式结案。D项,《民事诉讼法》第181条的规定,公民不服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资格的申诉所作的处理决定,可以在选举日的5日以前向选区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可见,任何公民都可以提起选民资格诉讼。故选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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