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江西省永丰县检察院书记员】甲证券公司接受乙客户的委托买卖股票,甲证券公司下列哪些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
【2023年9月·江西省永丰县检察院书记员】甲证券公司接受乙客户的委托买卖股票,甲证券公司下列哪些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A、客户乙要求买入某种股票1万股户单时,每股28元人民币,但客户乙的开户账户上只有10万元人民币。为了保证客户乙能及时买到股票,甲公司依照公司的经营范围,决定暂时借给客户乙18万元人民币B、客户乙要求甲公
【2023年9月·江西省永丰县检察院书记员】甲证券公司接受乙客户的委托买卖股票,甲证券公司下列哪些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
A、客户乙要求买入某种股票1万股户单时,每股28元人民币,但客户乙的开户账户上只有10万元人民币。为了保证客户乙能及时买到股票,甲公司依照公司的经营范围,决定暂时借给客户乙18万元人民币
B、客户乙要求甲公司为其在该公司开立的账户保密,甲公司认为乙要求过分,其有权公开账户号码
C、某交易日,客户乙所持有的A股价格猛烈上涨,虽然乙只有1000股,甲公司遂依据乙的全权委托将乙该种股票1000股抛售
D、甲证券公司在接受乙的委托之后,根据委托协议向乙收取一定的费用
【答案】AD
【解析】A项,《证券法》第142条规定,证券公司为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融券服务,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故证券公司为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融券服务是存在合法操作可能性的。B项,第44条规定,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必须依法为客户开立的账户保密。故甲公司公开乙的账户号码违反上述规定。C项,第143条规定,证券公司办理经纪业务,不得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而决定证券买卖、选择证券种类、决定买卖数量或者买卖价格。故甲公司依据乙的全权委托抛售股票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D项,证券公司与客户是委托关系,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假如在其依法设立的营业场所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并且收取代理费是正当合法的。故选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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