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吉林省通化县检察院书记员】下列关于矿产资源的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
【2023年7月·吉林省通化县检察院书记员】下列关于矿产资源的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A、A房地产企业通过拍卖取得了某地块的使用权,后来偶然发现了埋在该地块下的矿产资源,该矿产资源归A房地产企业所有B、B企业取得了某勘查作业区的探矿权,在完成规定的最低勘探投入后并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后,将探矿权转让给他人C、C省矿山企业与
【2023年7月·吉林省通化县检察院书记员】下列关于矿产资源的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
A、A房地产企业通过拍卖取得了某地块的使用权,后来偶然发现了埋在该地块下的矿产资源,该矿产资源归A房地产企业所有
B、B企业取得了某勘查作业区的探矿权,在完成规定的最低勘探投入后并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后,将探矿权转让给他人
C、C省矿山企业与D省矿山企业发生争议,由C省和D省人民政府协商解决
D、C省矿山企业与D省矿山企业发生争议,直接由国务院处理
【答案】BC
【解析】A项,《矿产资源法》第3条第1款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被A房地产企业偶然发现的地下矿产资源归国家所有,该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A房地产企业对该土地的使用权而发生改变。B项,《矿产资源法》第6条第1项规定,符合下列规定的,矿业权可以转让:探矿权人有权在划定的勘查作业区内进行规定的勘查作业,有权优先取得勘查作业区内矿产资源的采矿权。探矿权人在完成规定的最低勘查投入后,经依法批准,可以将探矿权转让他人。B企业作为探矿权人,在完成规定的最低勘探投入后并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后,依法可以将探矿权转让给他人。CD两项,《矿产资源法》第49条规定,矿山企业之间的矿区范围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有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依法核定的矿区范围处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矿区范围的争议,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国务院处理。C省矿山企业与D省矿山企业发生争议,依法应当先由两省人民政府协商解决,不能直接由国务院处理。故选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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