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吉林省东丰县法院书记员】关于证人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2023年7月·吉林省东丰县法院书记员】关于证人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张某只有11岁,因此张某没有证人资格,不能作为证人B、原告如果要在诉讼中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由原告先行垫付证人出庭作证所需的费用C、被告如果要在诉讼中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由原告先行垫付证人出庭作证所需的费用D、证人贾某因路途遥远
【2023年7月·吉林省东丰县法院书记员】关于证人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张某只有11岁,因此张某没有证人资格,不能作为证人
B、原告如果要在诉讼中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由原告先行垫付证人出庭作证所需的费用
C、被告如果要在诉讼中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由原告先行垫付证人出庭作证所需的费用
D、证人贾某因路途遥远无法到庭作证,当事人甄某只能以书面证言代替证人出庭作证
【答案】B
【解析】A项,《民事诉讼法》第72条第2款规定,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为证人。《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53条第2款规定,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证人。张某可就其能力范围内的待证事实作证。BC两项,《民事诉讼法》第74条规定,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当事人申请证人作证的,由该当事人先行垫付;当事人没有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作证的,由人民法院先行垫付。D项,《民事诉讼法》第73条规定,当事人还可采取视听传输技术和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并非只有书面形式的方式可以代替证人出庭作证。故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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