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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吉林省江源县法院书记员】关于检察监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2024-03-24 20:58:39历年真题231 收藏
【2023年3月·吉林省江源县法院书记员】关于检察监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县检察院认为乙县法院的生效判决适用法律错误,对其提出检察建议B、丙市检察院就合同纠纷向仲裁委员会提出检察建议,要求重新仲裁C、丁县检察院认为丁县法院某法官在制作除权判决时收受贿赂,向该法院提出检察建议D、戊县检察院认为戊县法院认定
【2023年3月·吉林省江源县法院书记员】关于检察监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甲县检察院认为乙县法院的生效判决适用法律错误,对其提出检察建议
B、丙市检察院就合同纠纷向仲裁委员会提出检察建议,要求重新仲裁
C、丁县检察院认为丁县法院某法官在制作除权判决时收受贿赂,向该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D、戊县检察院认为戊县法院认定某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判决存在程序错误,报请上级检察院提起抗诉
【答案】C
【解析】A项,《民事诉讼法》第208条第2款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200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据此,提出检察建议只能是地方各级检察院针对其管辖范围内的同级的法院,不能超越管辖范围。甲县检察院不能对乙县法院提出检察建议。B项,根据《仲裁法解释》第21条,当事人申请撤销国内仲裁裁决的案件符合法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仲裁法》第61条的规定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据此,检察院无权要求仲裁委员会重新仲裁,只有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由法院通知其重新仲裁。C项,《民事诉讼法》第208条第3款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除权判决不属于审判监督程序,丁县某法官在制作除权判决时收受贿赂,是违法行为。因此,丁县检察院应当向同级法院即丁县法院提出检察建议。D项,认定某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特殊程序,不适用审判监督程序,不能以抗诉的方式提起再审。对于存在的程序错误,戊检察院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08条第3款,向同级法院提出检察建议,而不能直接报请上级检察院提起抗诉。故选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