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吉林省抚松县检察院书记员】甲起诉乙请求离婚,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甲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应当判决离婚。本案诉讼程序应当如何进行?( )
【2023年8月·吉林省抚松县检察院书记员】甲起诉乙请求离婚,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甲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应当判决离婚。本案诉讼程序应当如何进行?( )A、对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一并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B、直接改判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将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发回重审C、直
【2023年8月·吉林省抚松县检察院书记员】甲起诉乙请求离婚,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甲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应当判决离婚。本案诉讼程序应当如何进行?( )
A、对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一并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B、直接改判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将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发回重审
C、直接改判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另案处理
D、直接改判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一并判决
【答案】A
【解析】《民诉解释》第329条规定,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一并裁判。本题中,一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而二审中法院认为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况下,不能适用判决来处理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问题,只能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与离婚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一审法院重审,以保障当事人的审级利益。故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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