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广东省中山市法院书记员】D县公安机关接到有关陈某、刘某、卞某合伙拐卖妇女的报案,依法对报案材料进行立案前的审查。下列选项哪个是D县公安机关决定立案的条件?( )
【2024年1月·广东省中山市法院书记员】D县公安机关接到有关陈某、刘某、卞某合伙拐卖妇女的报案,依法对报案材料进行立案前的审查。下列选项哪个是D县公安机关决定立案的条件?( )A、报案人提供了充分的证据B、有明确的犯罪嫌疑人C、案件事实已基本查清D、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答案】D【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12条规
【2024年1月·广东省中山市法院书记员】D县公安机关接到有关陈某、刘某、卞某合伙拐卖妇女的报案,依法对报案材料进行立案前的审查。下列选项哪个是D县公安机关决定立案的条件?( )
A、报案人提供了充分的证据
B、有明确的犯罪嫌疑人
C、案件事实已基本查清
D、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答案】D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12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是刑事诉讼中立案的条件。故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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