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河北省临城县检察院书记员】关于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2023年5月·河北省临城县检察院书记员】关于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在侦查期间可以向犯罪嫌疑人核实证据B、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C、收集到的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证据,均应及时告知公安机关、检察院D、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曾经实
【2023年5月·河北省临城县检察院书记员】关于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在侦查期间可以向犯罪嫌疑人核实证据
B、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
C、收集到的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证据,均应及时告知公安机关、检察院
D、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曾经实施犯罪的,应及时告知司法机关
【答案】B
【解析】AB两项,《刑事诉讼法》第39条第1款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第4款规定,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C项,《刑事诉讼法》第42条规定,辩护人收集的有关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证据,应当及时告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除此之外,我国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辩护人开示证据的义务。D项,《刑事诉讼法》第48条规定,辩护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的有关情况和信息,有权予以保密。但是,辩护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的,应当及时告知司法机关。辩护律师对于其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犯罪行为,应当予以保密。故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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