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湖南省安化县法院书记员】对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2023年8月·湖南省安化县法院书记员】对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向债务人送达支付令时,债务人拒绝签收的,法院可以留置送达B、向债务人送达支付令时,法院发现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可以公告送达C、支付令送达债务人之后,在法律规定的异议期间内,支付令不具有法律效力D、债务人对支付令提出异议,
【2023年8月·湖南省安化县法院书记员】对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向债务人送达支付令时,债务人拒绝签收的,法院可以留置送达
B、向债务人送达支付令时,法院发现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可以公告送达
C、支付令送达债务人之后,在法律规定的异议期间内,支付令不具有法律效力
D、债务人对支付令提出异议,通常以书面的形式,但书写异议书有困难的,也可以口头提出
【答案】A
【解析】A项,《民诉解释》第431条规定,向债务人本人送达支付令,债务人拒绝签收的,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达。B项,督促程序的适用要求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债务人不在我国境内的,或者虽在我国境内但是下落不明的,不适用督促程序。C项,支付令收到即生效,异议期满之后才能具有执行力,故在法律规定的异议期间内没有执行力,而不是不具有法律效力。D项,《民诉解释》第438条第3款规定,债务人的口头异议无效。因此,异议只能以书面形式提出,而不能口头提出。故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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