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公教育旗下网站-【考考公务员网】(www.kkgwy.com)更简洁易记!

考考公务员

首页 > 历年真题

历年真题

【安徽省青阳县·司法协理员】胡某,男,69岁。胡某在外出旅游中因车祸不幸身亡,未留有遗嘱。下列能成为胡某的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有( )。

2024-05-04 11:21:38历年真题216 收藏
【安徽省青阳县·司法协理员】胡某,男,69岁。胡某在外出旅游中因车祸不幸身亡,未留有遗嘱。下列能成为胡某的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有( )。
A、胡某的祖父
B、胡某的妹妹
C、胡某的非婚生儿子
D、胡某已死亡女儿的丈夫,且在胡某生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
【答案】CD
【解析】A、B项错误,C项正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
【安徽省青阳县·司法协理员】胡某,男,69岁。胡某在外出旅游中因车祸不幸身亡,未留有遗嘱。下列能成为胡某的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有(     )。
A、胡某的祖父
B、胡某的妹妹
C、胡某的非婚生儿子
D、胡某已死亡女儿的丈夫,且在胡某生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
【答案】CD
【解析】A、B项错误,C项正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胡某的非婚生儿子属于子女的范畴,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胡某的祖父和妹妹是第二顺序继承人。D项正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胡某的女婿对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故选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