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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电网·法律业务类】石某杀人后弃尸河中。在法庭审理中,对下列哪些事实不必提出证据证明?( )

2024-04-15 23:11:43历年真题207 收藏
【南方电网·法律业务类】石某杀人后弃尸河中。在法庭审理中,对下列哪些事实不必提出证据证明?( )A、被弃尸的河流从案发村镇穿过的事实B、刑法关于杀人罪的法律规定C、检察机关和石某都没有异议的案件基本事实D、石某的精神状态【答案】AB【解析】《高检规则》第437条规定,在法庭审理中,下列事实不必提出证据进行证明:①为一般
【南方电网·法律业务类】石某杀人后弃尸河中。在法庭审理中,对下列哪些事实不必提出证据证明?(     )
A、被弃尸的河流从案发村镇穿过的事实
B、刑法关于杀人罪的法律规定
C、检察机关和石某都没有异议的案件基本事实
D、石某的精神状态
【答案】AB
【解析】《高检规则》第437条规定,在法庭审理中,下列事实不必提出证据进行证明:①为一般人共同知晓的常识性事实;②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认的并且未依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的事实;③法律、法规的内容以及适用等属于审判人员履行职务所应当知晓的事实;④在法庭审理中不存在异议的程序事实;⑤法律规定的推定事实;⑥自然规律或者定律。A项,被弃尸的河流从案发村镇穿过的事实,属于常识性的事实。B项,属于审判人员履行职务所应当知晓的事实。C项,检察机关和石某都没有异议的案件基本事实,不属于“程序事实”,需要证据证明。D项,属于《高法解释》第64条第4项规定的“被告人有无刑事责任能力”的内容,需要证明。故选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