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四川省蒲江县乡村医生】杨某系某汽车服务店负责人,为了方便其所在的汽车服务店清淤、排污,在未设置任何警志、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擅自将一小区前广场的井盖打开。当晚,一名7岁的儿童在广场放风筝时不慎掉入并溺亡。关于杨某的行为定性,下列描述正确的是( )。
【2023年7月·四川省蒲江县乡村医生】杨某系某汽车服务店负责人,为了方便其所在的汽车服务店清淤、排污,在未设置任何警志、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擅自将一小区前广场的井盖打开。当晚,一名7岁的儿童在广场放风筝时不慎掉入并溺亡。关于杨某的行为定性,下列描述正确的是( )。A、因属意外,杨某不构成犯罪B、杨某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C
【2023年7月·四川省蒲江县乡村医生】杨某系某汽车服务店负责人,为了方便其所在的汽车服务店清淤、排污,在未设置任何警志、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擅自将一小区前广场的井盖打开。当晚,一名7岁的儿童在广场放风筝时不慎掉入并溺亡。关于杨某的行为定性,下列描述正确的是( )。
A、因属意外,杨某不构成犯罪
B、杨某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
C、杨某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D、杨某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答案】C
【解析】A项错误,意外事件是指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因此,杨某将井盖打开时,就应该预料到可能会有人跌落下去,会造成危害后果,由于过于自信或疏忽大意,杨某没有预见或者自信能够避免,杨某主观上是过失。B项错误,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杨某的行为不符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C项正确,根据两高一部《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第二条规定:“盗窃、破坏人员密集往来的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以及车站、码头、公园、广场、学校、商业中心、厂区、社区、院落等生产生活、人员聚集场所的窨井盖,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过失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以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杨某为清淤、排污擅自打开窨井盖,该地属于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危害的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后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经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D项错误,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杨某经营的只是汽车服务店,并不涉及生产、作业活动,因此不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故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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