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公教育旗下网站-【考考公务员网】(www.kkgwy.com)更简洁易记!

考考公务员

首页 > 历年真题

历年真题

【2024年3月·江苏省高淳县乡村医生】甲和乙是某餐厅员工。一日,三人在后厨嬉笑打闹,互相追逐,甲拿起一把尖刀挥舞,阻止乙靠近,不小心刺中乙,造成乙重伤。关于甲的行为性质,说法正确的是( )。

2024-04-07 02:32:46历年真题209 收藏
【2024年3月·江苏省高淳县乡村医生】甲和乙是某餐厅员工。一日,三人在后厨嬉笑打闹,互相追逐,甲拿起一把尖刀挥舞,阻止乙靠近,不小心刺中乙,造成乙重伤。关于甲的行为性质,说法正确的是( )。A、构成寻衅滋事罪B、属于防卫过当C、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D、构成故意伤害罪【答案】C【解析】A项错误,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
【2024年3月·江苏省高淳县乡村医生】甲和乙是某餐厅员工。一日,三人在后厨嬉笑打闹,互相追逐,甲拿起一把尖刀挥舞,阻止乙靠近,不小心刺中乙,造成乙重伤。关于甲的行为性质,说法正确的是(     )。
A、构成寻衅滋事罪
B、属于防卫过当
C、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
D、构成故意伤害罪
【答案】C
【解析】A项错误,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题干中甲和乙之间属于嬉戏打闹,不存在肆意挑衅,因此,不构成寻衅滋事罪。B项错误,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题干中甲用尖刀阻止乙靠近,不存在防卫过当对应的相关情形,二者只是同事间的嬉戏打闹,因此,不构成防卫过当。C项正确,过失致人重伤罪是过失造成他人身体重伤的行为。题干中甲用尖刀阻止乙靠近,不小心刺伤乙,致使乙重伤,属于自己的过失,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D项错误,故意伤害罪是指针对故意地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而定的罪。题干中甲拿起尖刀阻止乙靠近,并未存在对乙的故意伤害,因此,不构成故意伤害罪。故选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