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省佛山市投资促进中心招聘公告
2018年广东省佛山市投资促进中心招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9月19日止。考考公务员网特别整理了2018广东事业单位考试公告,助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佛山市投资促进中心(以下简称“投资促进中心”)是直属于佛山市商务局的事业单位,其主要任务是在佛山市商务局指导下,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招商引资政策和法规,了解国内外产业发展趋势和招商引资动态,建立招商引资信息库; 加强与国内外重点企业的联络和招商引资中介组织的合作,拓展招商引资渠道; 更好地整合和跟进市直各单位提供的投资信息,加强与区、镇(街)联动,共同抓好重大项目的沟通谈判和签约落户。
该中心是不纳入机构编制核定范围,不定级别,不定编制的事业单位,以招商项目结果为导向,薪酬设计以绩效考核为主,以聘用合同管理。办公地点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友邦金融中心二座。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现对社会公开招聘人力资源主管1名。招聘岗位详见附件《佛山市投资促进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为23周岁以上(1994年7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31日后出生);
2、工作经验不少于3年,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大学本科。
3、除符合以上条件外,根据应聘岗位不同,应聘人员需具备《佛山市投资促进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中相关职位所对应的任职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行政处分,不宜在事业单位工作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通过佛山市政府人才网(http://www.ujob.com.cn/)和佛山市投资促进中心网站(http://fipa.fscom.gov.cn/)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简历筛选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
2、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9月19日。
3、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最新简历投递至luxiaohong@fipa.gov.cn,投递时应注明应聘岗位。
4、如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5、通过简历筛选的人员随后由专人通知。
(三)笔试、面试
1、笔试、面试时间:待通知。
2、笔试、面试地点:佛山市投资促进中心(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灯湖东路1号友邦金融中心二座33层)。
3、参加笔试和面试时所需携带证件及材料(资格审核):
²填写《报名表》一份(附件2,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2张)。
²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²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及其他说明岗位工作经历、专业职称和业绩的有关资料。
(四)考察、体检
1、人才评选班子重点对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特别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进行全面考察。
2、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进行,安排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人员须凭身份证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对于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体检的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考察及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公示、聘用
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佛山市投资促进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并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工资按照基本工资80%计算、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三、报名需知及联系电话
1、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佛山市投资促进中心所有。
2、联系电话:0757-86360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