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辽宁省大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招聘30人公告
2018年辽宁省大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招聘30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8月20日9:00至 8月22日16:00。考考公务员网特别整理了2018辽宁事业单位考试公告,助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大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是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满足工作发展需要,根据大连市编办(大编办发[2018]48号)通知精神,现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雇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窗口受理岗位A:8名;窗口受理岗位B:16名;窗口受理岗位C: 6名。
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详细情况见《2018年大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开招聘雇员计划表》。
二、招聘原则
此次公开招聘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身体健康,无口吃,普通话标准;
(五)具有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条件;
(六)30周岁以下(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近五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报名
(一)岗位信息查询和表格下载
1.岗位查询:岗位信息查询网站: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网(http://gtfwj.dl.gov.cn/)。
2.表格下载:报考所需的《2018年大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开招聘雇员报名登记表》可从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网下载。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程序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网。
2.报名时间:
2018年8月20日9:00- 8月22日16:00。
3.报名程序:
(1)提交报名申请及信息。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网,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照规定流程和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单色背景彩色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得超过20K。
(2)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2018年8月30日09:00-2018年9月1日09:00从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允许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时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采取诚信承诺制,网上报名初审仅审查考生照片是否符合要求,考生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整个招聘工作中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原则上不能修改,报考人员可在2018年8月23日-2018年8月24日内登陆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网查询本人报考信息。确因网上提交信息过程中涉及本人姓名或居民身份证号码有误的,可于2018年8月24日上午08:30-11:00、下午13:00-17:00,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本人申请,到大连市西岗区黄河街88号五楼501室办理修改,逾期不予受理。
3.报考同一岗位要形成不低于2:1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到2:1竞争比例时,取消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并通知被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进行岗位调整。对不同意调整或不能调整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限为12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笔试时间为2018年9月1日上午09:00-11:00。
3.笔试要求:报名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期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笔试时,报考人员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的报考人员不允许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不允许提前交卷离开考场。
4.成绩查询:报考人员可于2018年9月7日9:00后登陆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网查看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及资格审查的有关要求。
(二)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拟定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为:报考人员的《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报名登记表、学历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凡提供的有关证件和信息与实际不符、以及不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条件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按合格的笔试成绩依次审查递补。
1.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2018年9月14日(星期五),在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72号一楼会议室。
2.参加资格审查应根据报考岗位要求提供下列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大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开招聘雇员报名登记表》2份;
③学历及复印件各1份;
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留学回国人员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三)面试
1.面试人员:
对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并通过资格审查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所报岗位招聘计划2:1的比例拟定面试入围人员,按2:1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人选笔试成绩并列者,均视为拟定面试入围人员。对笔试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未形成2:1比例的岗位,该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仍可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察面试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岗位实际操作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
4.面试要求:面试参照《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面试入围人员参加面试时,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计算,其权重为5:5,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笔试成绩仍相同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通过加试的方法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
六、考察和体检
考察工作由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党委办公室组织实施,考察的主要内容为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工作由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党委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用)〉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招聘或取消招聘。
七、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和体检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规定完备用人手续,订立聘用合同。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在职报考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合同的相关证明。
八、雇员待遇
本次招聘的雇员为合同制管理,月工资按照大连市雇员工资标准执行,工资按月足额支付,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九、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订立聘用合同)请留意报名网站,同时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十、咨询服务
招聘政策咨询:大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室
电 话:0411-83691485
(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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