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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成都市龙泉驿区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64名)

2017-03-11 21:26:09事业单位800 收藏
  2017年龙泉驿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17年3月10日讯: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17〕119号)精神,结合我区教育事业发展的人才需求,按照&ldqu

   2017年龙泉驿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7年3月10日讯: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17〕119号)精神,结合我区教育事业发展的人才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64名。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且毕业于2017年7月31日前的高校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7年高校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原件校验前(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所有人员在报到上岗前,均需对上述证书进行再次校验,未按时取得相应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聘资格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或技能。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6)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17年高校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可持所在学校的就业推荐表报名参考,并在2017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届时不能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面向服务我区城乡基层项目的大学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系经组织选派服务于我区的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城乡基层项目志愿者和西部志愿者。

  (2)报名时志愿服务期满且经我区项目管理部门考核合格(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10日)。

  (3)截止报名结束时尚未被国家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2017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截止时间2017年3月10日);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经组织任命或招聘的区属国有公司员工。

  (7)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招聘单位、岗位和人数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进行注册报名。不设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17年3月13日00:00至3月21日17:00;

  资格审查:2017年3月13日09:00至3月21日17:00;

  网上缴费:2017年3月13日09:00至3月22日17:00;

  准考证打印:2017年4月13日至4月16日

  笔试时间:2017年4月16日

  (三)网上报名程序:

  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岗位表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应聘人员可直接登录报名,填报职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资格初审和缴纳报名费。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填报信息。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职称、工作经验、资格证书等条件的,应聘人员符合条件规定的,应在“个人简历”或“有何特长”栏中注明具备岗位所要求的相应条件,待进入资格复审时提交原件材料校验(务必注明是否具有教师资格证书以及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要求“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取得学历相应学位”的岗位,务必注明所获学历学位是否符合要求)。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修改后,在报名截止前可重新提交。报名截止后,将不能报名和再提交,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资格审查。本次考试进行网上资格审查,由龙泉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应聘者提交《应聘资格审查表》后的1-2个工作日,登陆成都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

  4、确认缴费。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缴费截止时间:2017年3月22日17:00。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材料,于2017年4月14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5楼5-8)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考务费。

  (四)报名要求:

  1、必须按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报名。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完全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方可报名,《应聘资格审查表》必须如实、详细、准确填写,否则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

  2、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若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应聘人员网上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打印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缴纳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2份,供原件校验(面试资格复审)时使用;并于2017年4月13日至4月16日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放宽至1:2,仍然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情况将于2017年3月23日通过龙泉驿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longquanyi.gov.cn/)公告。招聘岗位被取消但已缴费的报名人员,可于2017年4月14日前的工作日内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再受理。

  五、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时间:2017年4月16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满分100分。

  3、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过期临时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4、政策加分

  经组织选派服务期满(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10日)的大学生志愿者、大学生退役士兵,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加分政策。

  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应聘资格审查表》、《居民身份证》、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未享受过政策性加分)、相关考核材料、服务协议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应聘资格审查表》、《居民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团以上奖励证书(证明)。待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在2017年3月31日前的工作日内(9:00-12:00,13:00-17:00)交成都市龙泉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长柏路248号,联系电话:028-84846499),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者,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报考面向经组织选派服务于我区城乡基层项目的大学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不再享受政策性加分。报考其它岗位已按规定享受过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7年5月4日前在龙泉驿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longquanyi.gov.cn/)公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阅。

  6、查分申请: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7、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二)原件核对校验(资格复审)

  1、校验人员名单:进入原件核对校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按应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和复审有关事项于笔试成绩公布的第二日在龙泉驿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longquanyi.gov.cn/)公布。

  2、校验复审内容:报考者须提供《应聘资格审查表》、《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17年毕业的高校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加盖学校鲜章的就业推荐表。

  3、校验复审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参加原件核对校验的,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而产生的缺额,按照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名单通过龙泉驿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longquanyi.gov.cn/)进行公布,不再单独进行电话通知,请各位考生注意网上查看相关公告。

  (三)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开考比例: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办理。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四)总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龙泉驿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longquanyi.gov.cn/)上公布。

  六、体检及考察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所有成绩均相同,由人社部门确定其他考核办法择优录用;下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在龙泉驿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longquanyi.gov.cn/)公布。

  (一)进入体检人员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通知并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主考机关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二)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关于我市2004年考录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体检、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在龙泉驿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longquanyi.gov.cn/)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报到

  (一)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如系2017年应届毕业生,招聘单位应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明确报到时应交验的应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报到。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三)试用。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服务期。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需在龙泉驿区中小学校服务满5年以上。未满规定服务年限不得调离。

  九、待遇及户口

  1、公开招聘的事业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根据成办发〔2007〕108号文件之规定,户口在本市农村地区的人员,被国家机关、事业、国有企业、群团组织、民主团体正式招、录、聘用,原户口簿职业栏登记为“农业劳动者”的,应按实际从事的职业到公安机关变更登记。

  十、纪律和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成都市龙泉驿区纪委监察局派驻成都市龙泉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监察室)电话:028-88455085。

  咨询电话:028-84846499。

  附件:2017年龙泉驿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龙泉驿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