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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吉林延边事业单位招聘1064人公告

2016-06-22 14:08:31事业单位505 收藏
2016年延边州各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期间严格执行空编管理及公开招聘人员规定的意见》(吉厅字〔2012〕3号)、《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吉政办发〔2010〕16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

   2016年延边州各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期间严格执行空编管理及公开招聘人员规定的意见》(吉厅字〔2012〕3号)、《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吉政办发〔2010〕16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6〕25号)、《2016年延边州各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延州人社发〔2016〕12 号)精神,延边各县(市)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延边各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6年延边州各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64人,其中延吉市176人、图们市118人、敦化市202人、珲春市99人、龙井市99人、和龙市81人、 汪清县239人、安图县50人,具体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16年延边州各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报考专业技术初级岗位人员,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8年6月21日-1980年6月21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确定。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16年6月21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执业(职业)资格等其它条件,详见《2016年延边州各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非2016年毕业生(2017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16年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未满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2016年延边州各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6月29日至7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三)报名要求


报名者(委托代理人)须填写《2016年延边州各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登记表须在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须用电子版填报并用A4纸打印。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退伍证、工作经历证明及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4张近期同底(6个月内)正面1寸免冠照片。其中,2016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资格审查与缴费


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有关人员组成,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和复审,人社部门复核,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考生现场进行缴费,收费标准为每人60元(其中报名费25元、笔试考务费35元)。


(五)准考证发放


考生准考证由县(市)人社局发放,具体发放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七)考试有关规定


1.本公告只允许考生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一律视为无效并取消其报考资格。


2.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点为2016年6月份,即到2016年6月份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3.2016年报考延边州各县(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不得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不得报考延边州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擅自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擅自参加我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4.延边州各县(市)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注明“需具有延边州户籍”条件的,以《延边州各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为准。非延边州户籍在延边州地区普通高等院校读书且毕业的,可不受延边州户籍限制。


5.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


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学心理学》,临床西医医生岗位笔试科目为《临床医学》,护士岗位笔试科目为《护理学》,其他岗位笔试科目为《通用知识》。各招聘岗位笔试科目详见附件1.《通用知识》考试复习范围详见附件3.


全州笔试考点分别设在各县(市),笔试时间为7月16日上午9点至11点,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或中性笔、2B铅笔和橡皮。


声乐、教练等特殊岗位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免笔试特殊岗位详见附件1.


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笔试初始成绩加5分。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如多人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3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详见网上发布的《2016年延边州各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通知》。


1.面试前,由县(市)人社局分别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及岗位需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经国家或我省统一选派、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已报考了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面试前携带本人服务合同原件、服务单位出具的证明和服务期满的考核材料及本人身份证,送交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条件复审。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试讲、专业技能操作、专业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协调等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考生面试顺序通过抽签决定,面试当场打分,成绩当场公布。


(三)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5%、55%;免笔试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立功受奖等次高或等次相同次数多)者优先,其他人群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工作由县(市)组织相应体检人选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该岗位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州和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由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相关手续。2016年延边州各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和服务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县(市)设置到基层工作的岗位,被聘用人员要与所报考的原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到基层工作3年,满3年后回到所报考的原招聘单位工作。


九、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jl.gov.cn)


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jlzkb.com)


吉林人才网(http://www.jlrc.com.cn)


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jlyb.lss.gov.cn)


以上网站为本次招聘公告的发布网站,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为本次招聘考试的工作网站,有关考试的信息及相关事项,请注意查询。


岗位资格及报名咨询电话:延吉市人社局0433-4303535;龙井市人社局0433-3132117;图们市人社局0433-3668536;和龙市人社局0433-4222621;敦化市人社局0433-6223376;珲春市人社局0433-7517601; 汪清县人社局0433-8814262;安图县人社局0433-5896304.《2016年延边州各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由各招聘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延边州人社局0433-2879039.


本次考试各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考试机构,不指定考试复习资料,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通用知识》复习大纲详见附件3,考生可免费下载。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附件:


1.2016年延边州各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2.2016年延边州各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2016年延边州各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知识》考试大纲


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延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龙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图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和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敦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珲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汪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21日


附件1:2016年延边州各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附件2:2016年延边州各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延边州各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知识》考试大纲.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