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常州市天宁区区属学校招聘教师简章
2015年常州市天宁区区属学校招聘教师简章
考考公务员网2015年1月6日讯为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全区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精神,经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62名,幼儿园教师13名,简章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常州市天宁区区属学校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对象
1、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户籍不限。
2、2013、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户籍不限,其他人员限常州市户籍(含两市五区)。
三、报名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身心健康,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备或正在申请相应学科(专业)的教师资格证书(高学段的教师资格可以报考低学段的教师岗位,特教、幼教岗位具有中小学教师资格也可报考)。正在申请者必须在2015年7月1日以前取得相应学科(专业)的教师资格证书。
4、2015年毕业生须具有《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签约大学生),且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2013、2014年毕业生须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6、属于留学归国人员的,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证明取得时间截止到2015年1月16日)。
7、具备拟报考学科岗位的相关条件。
四、报名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具体事务由市人事考试中心承担。报名与资格初审的具体实施工作如下: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常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czpta.gov.cn)
考生进入报名网页,按网上提示和学科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
2、报名时间
2015年1月12日9:00—2015年1月16日16︰00
考生须在报名的同时上传照片。
缴费确认时间:
2015年1月12日9:00—2015年1月17日16︰00
3、资格初审
天宁区教育文体局在网上对考生填写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报名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
4、网上确认
(1)考生应在报名24小时后在同一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并进行网上确认。
(2)如考生尚未上传照片,须在缴费确认的同时,及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尺寸:35×45毫米,JPG格式,20KB以下)。
(3)考生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在网上缴纳报名笔试费100元。
(4)上传照片或网上缴费有困难的,请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9)88266686。也可直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市北直街35号)现场上传照片和缴费。
(5)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笔试费的均视为报名无效。
5、改报名时间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学科岗位且缴费成功的考生,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学科岗位。
改报时间:2015年1月20日9︰00—16︰00。
(二)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2015年2月2日9︰00起在常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czpta.gov.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有困难的,可直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打印。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统一设立1:3的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学科岗位,将在原简章发布网站公告核减或取消相应招聘计划。
2、考生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学科岗位进行报名,多报无效;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学科岗位;考生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考核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如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承担。
4、收费。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 (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执行。
五、考试考核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5年2月7日(周六)上午8:30—11:00(音、体、美学科8:30-10:00)。如有变化以准考证为准。
2、考试内容。笔试内容主要围绕专业理论与师德、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进行考核。考试无复习提纲,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3、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笔试总分的50%。
4、所有考生可凭身份证号在常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
(二)专业加试
1、加试岗位:小学英语、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小学科学
2、加试时间:2015年2月8日(周日)8:30
3、加试地点:常州市解放路小学(罗汉路,常州市图书馆旁)
4、加试科目及要求:
英语:总分100分,其中演讲50分,朗读50分。测试时间控制在6分钟以内。
音乐:总分100分,其中钢琴演奏30分(内容自定),声乐30分(内容自定,CD伴奏自备),音乐特长40分,音乐特长为器乐(除键盘乐器外)演奏或舞蹈表演自选一项(内容自定,CD伴奏自备)。除钢琴、音响设备外其他用品自备,三项内容时间测试时间控制在12分钟以内。
体育:总分100分,其中口令、徒手操创编30分,体育专项技能特长展示70分。口令、徒手操测试控制在5分钟以内,体育专项技能特长测试控制在5分钟以内。除固定设施外,所需器材和一切用品自备。
美术:总分100分,其中美术字30分(16k)、速写30分(8k)、命题创作40分(画种不限)。命题创作限幅长不超过60cm,宽不超过40cm,加试所需一切用品自备。三项内容测试时间为150分钟。
科学:总分100分,实验操作技能考核,测试时间为60分钟。
专业加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考生专业加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宁区教育信息网(www.tnedu.com)上公布。
(三)资格复审
1、人选确定
(1)小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科学岗位:在笔试和专业加试成绩均合格人员中,将笔试和专业加试成绩相加后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面试人选,合格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其他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面试人选,合格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在面试前由常州市天宁区教育文体局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选名单将在天宁区教育信息网上公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时,报名考生应提供下列材料(均要求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1)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携带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教师资格证书(正在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推迟至2015年7月1日前提供)、其他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等。
(2)2013、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有效户籍证明(硕士以上研究生除外)、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正在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推迟至2015年7月1日前提供)、其他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等。
(3)属于留学归国人员的,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证明取得时间截止到2015年1月16日)。
4、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证书,可提供相应等级的合格证书或425分(含)以上国家大学英语考试成绩。
本科及以上英语专业毕业的人员或者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归国人员,报考有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证书要求的岗位时,不需提供大学英语四级、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5、面试费用100元/人。
6、资格复审合格,考生取得面试考核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因资格复审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时,在报考同学科岗位的笔试(含专业加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面试
1、小学
(1)面试内容:上课。根据报考岗位指定内容进行10-20分钟课堂教学。
(2)面试分值: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3)面试时间安排:备课共90分钟,上课10-20分钟(视各学科情况而定)。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特教
(1)面试内容:上课。根据报考岗位指定内容进行10-20分钟小学语文学科的课堂教学。
(2)面试分值: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3)面试时间安排:备课共90分钟,上课10-20分钟。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幼儿园
面试内容:
(1)上课。根据报考岗位指定内容进行10分钟内的课堂教学。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2)专业技能加试。内容:自弹自唱(乐器限于钢琴)、绘画(命题画)、舞蹈(内容自定)、续编故事。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1、小学:英语、美术、体育、音乐、科学学科按笔试成绩占30%、专业加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其他学科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2、特教: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3、幼儿园:按笔试成绩占30%,上课成绩占40%,专业技能加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六、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天宁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该学科岗位其余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天宁区教育文体局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该学科岗位其余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在原发布招聘简章网站上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八、聘用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相关要求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考生应在单位通知报到后45日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递补。
九、回避制度
1、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十、管理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笔试由常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其他考核由常州市天宁区教育文体局负责组织实施。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者,将追究相应责任。
政策咨询电话:0519—86909589
考务咨询电话:88266686
监督举报电话:区监察局 0519—86646944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9—86696209
区教育文体局监察室 0519—86909297
十一、本简章由天宁区教育文体局负责解释。
附件 1:常州市天宁区区属学校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