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达州市政法干警体检和招警第二轮递补体检通知
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达州市公务员局
关于2014年政法体改生体检和招警第二轮递补体检的通知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公务员局《关于做好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工作的通知》(川公局发〔2014〕33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公务员局《关于做好2014年部分市(州)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面试、体检和考察等工作的通知》(川公局发〔2014〕27号)有关规定,现将2014年政法体改生体检和2014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第二轮递补体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
2015年1月8日(星期四)。
二、参加体检考生集中地点
2015年1月8日早上7:30前在达州市西外市政中心对面人民广场集中点名后,再统一前往体检地点。
三、参加体检对象
1.2014年政法体改生体检对象:报考达州市公安系统职位和达州市司法行政系统司法助理员职位的考生面试后,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申论》、教育入学考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招录同类其他达到比例的职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2.2014年招警第二轮递补体检对象:根据达州市2014年招警招考公告中“考察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一次”规定,2014年招警考试因考察放弃或不合格人员6人,第二轮递补体检考生为6名(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四、体检执行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考生体检注意事项详见附件3(请各位考生务必仔细阅读)。
五、收费标准
按每位考生350元的标准于体检当天向考生收取。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检查项目和当场、当天复检项目按医院收费标准另行收取。
六、其他要求
(一)体检考生未在2015年1月8日早上7:30前赶到体检集中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体检资格。
(二)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
(三)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参加体检。已携带的,须按要求关闭电源后在报到时交由工作人员集中保管。考生未按规定交出通讯工具的,在体检过程中一经发现,取消体检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
3. 考生体检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