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深圳市龙岗区委政法委招聘聘员公告
2015年深圳市龙岗区委政法委招聘聘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5年1月1日讯因工作需要,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政法委员会现面向社会人员公开招聘聘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拟面向社会人员公开招聘聘员2名,具体职位要求和条件详见招考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统一考试方式进行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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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条件
1.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沟通协调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选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考职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4.年龄时间及相关条件时间计算截止至2014年11月30日。
5.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2015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的;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受过刑事处罚的;违反计划生育条例的人员,正在接受组织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报名时间:2015年1月7日(星期三)至2015年1月8日(星期四)(上午9:30-12:00,下午2:30-6:00)。
报名地点:龙岗区政府大院9楼1933室,联系人:陈婷婷,联系电话:28923201。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政法委公开招聘聘员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户口本(验原件留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及文凭验证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4.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5.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附件3,己婚者填好此表后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到户口所在居委会和街道计生办盖章;未婚者需先到民政局开婚姻状况证明,再填好此表后带上户口本、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居委会和街道计生办盖章);
6.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7.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证明。
考生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若无法联系后果自负。除文凭验证证明和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可在现场签订承诺书,并在资格复审前提供,其他材料必须齐全,否则不给予报名。
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区组织人事部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的复审结果为准。
(二)考试
考试工作由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政法委员会组织实施: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视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而定,若职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高于拟聘用岗位名额的10倍,需进行笔试。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职位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的考生,若职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低于(含)拟聘用名额的10倍,资格初审合格者全部进入面试;
4、考试成绩计算方法:笔试与面试成绩分别按50%和50%计入最后总成绩(不需参加笔试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及总成绩设合格线,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考生,不具备该职位聘用资格。
5、各职位依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按该职位最终聘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及考察人选。
(三)体检及考察
体检由龙岗区委政法委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区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职员、雇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对于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龙岗区委政法委负责对其德、能、勤、绩、廉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体检、考察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
(四)聘用公示
对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将统一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www.lg.gov.cn)公示7天。
(五)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经区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后,以人事代理方式委托区优才公司管理,福利待遇按区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凡弄虚作假的报名人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监督电话:28923220。
六、本公告解释权属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政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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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政法委招聘聘员职位表.xls
2: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政法委招聘聘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