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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南充市公安和司法行政系统的考生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4-12-30 18:20:49事业单位126 收藏
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充市公安局关于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报考南充市公安和司法行政系统的考生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

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充市公安局

关于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报考

南充市公安和司法行政系统的考生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中共四川省委编办、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公务员局《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的有关规定,四川公务员考试网(http:///sichuan/)现将2014年政法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报考南充市公安系统、司法行政系统的考生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面试后,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申论》、教育入学考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名单附后)。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公安机关的考生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自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三、体检报名及交费

  参加体检的人员请于2014年12月29日下午3:00至6:00,携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二寸与笔试准考证同底免冠照片1张,到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顺庆区玉带中路二段111号原市人事局)三楼大厅报名,领取体检通知书和体检表。体检费500元/人,由体检医院收取。逾期未报名或未在医院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时间

  2014年12月30日。请体检人员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体检表于2014年12月30日早上7:30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顺庆区玉带中路二段111号原市人事局)三楼考试中心大厅集中。证件不齐者或迟到者取消体检资格。

  附: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报考南充市公安和司法行政系统的考生体检人员名单